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4623.不过,要知道,对灵人来说,感官生命可分为两种不同类型,即:真实的和不真实的。这二者因以下事实而有所区别:在那些处于天堂的人看来,一切事物都是真实的;而那些陷入地狱的人看来,一切事物都不是真实的。凡出于神性,也就是主之物,都是真实的,因为它出于事物的本质存在本身,并出于自我存在的生命;但是,凡出于灵人的小我之物都不是真实的,因为它不是出于事物的本质存在,也不是出于自我存在的生命。那些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之人拥有主的生命,因而拥有真实的生命在里面,因为主通过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而存在于良善与真理里面。而那些通过对邪恶与虚假的情感而陷入邪恶与虚假之人则拥有小我的生命的在里面,因而拥有不真实的生命;因为主不存在于邪恶与虚假里面。真实与不真实的区别在于此:真实实际上就是它显现的样子;不真实实际上不是它显现的样子。
那些陷入地狱的人和其他人一样拥有感觉,却没有意识到真实中的事物,或实际中的任何事物,只意识到显现给他们感官的事物。然而,同样是这些事物,当它们被天使看到时,却显为幻影并消失;而这些灵人自己看上去不像人,却像怪物。我还被允许与地狱中的这些人谈论这个话题,其中一些人说,他们之所以相信事物是真实的,是因为他们看见并摸到了它们,再加上感觉是不会骗人的。但我被引导回答说,这些事物在他们看来无论如何真实,仍不是真实的,因为这些灵人本身就在与神性相反或对立的事物中,也就是在邪恶与虚假中。此外,就存在于这些灵人当中的邪恶欲望和虚假观念而言,他们所拥有的一切思维无非是一种幻觉。出于幻觉看任何事物,都是将真实的事物看作不真实,不真实的事物看作真实。还有,若不是主以其神性怜悯恩赐他们使用五种感官,他们不会有任何感觉生命,因而根本没有任何生命可言;因为整个生命都涉及感官的使用。我要是把在这些问题上的所有经历都囊括进来,会占用大量篇幅。
因此,当你们进入来世时,务必当心,不要受骗,因为恶灵知道各种各样的方法可用来欺骗那些刚从尘世来到灵界者的眼睛。这些恶灵若无法迷惑他们,仍试图通过欺骗劝诱他们相信,没有什么东西是真实的,一切事物,包括天上的事物,都是想象出来的。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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