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5130

5130.“但求你记

5130.“但求你记念我”表对信仰的接受。这从“约瑟”的代表和“求你记念我”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些话的“约瑟”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层方面的主(参看5086,5087,5106节);“求你记念我”是指对信仰的接受;因为主的记念和顾念唯独从信仰流入。因此,“求你记念我”表示好叫他接受信仰,意味着接受信仰的渴望。至于信仰,情况是这样:凡接受并拥有信仰的人不断被主顾念。甚至当他在思想或谈论其它事,而非主之时,或当他履行他的公共、私人或家庭职责时,也是是如此,尽管他没有直接意识到,那时他正被主顾念;因为存在于那些拥有信仰的人里面的主之顾念主导他们的整个生命,但他们没有注意到那主导他们整个生命之物,除非他们的思维直接转向这个问题。
  这一点可通过人性的各个方面来说明。一个被某种爱所主宰的人,无论这爱是什么,总是思想与这爱有关的事。即便其它事占据他的思维、言语或行为,情况仍是这样。在来世,这一点从围绕每个人的属灵气场很明显地看出来。仅从这些气场就能知道那里的所有人处于什么样的信仰、什么样的爱,哪怕他们可能正在思想或谈论某种完全相反的事(参看1048,1053,1316,1504-1520,2489,4464节)。因为那主导人整个生命之物产生围绕他的气场,在其他人面前展示他的生命。由此可见“我们必须不断思想主、救恩和死后生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凡拥有基于仁之信的人都如此行,所以他们不会对自己的邻舍心怀恶念,公义与公平便存在于其思维、言行的方方面面;因为那主导人的整个生命之物进入它的一切具体方面,既引导它,也掌控它。事实上,主将心智保持在诸如属于仁爱,因而系信仰事务的那类事物中,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把心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放在它合适的位置上。基于仁之信的气场是在天堂掌权的气场;因为主以爱,并通过爱以仁,因而以属于信的真理流入。这解释了为什么说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
  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受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的重生,该感官能力由“酒政”来代表;既是在论述它的重生,也就是在论述对信仰的接受。因为和理性层一样,感官层也通过信仰重生,不过是通过有仁爱所流入其中的信仰重生。除非仁爱流入信仰,并赋予它生命,否则信仰不可能普遍掌权,或存在于人的整个生命中;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是人所爱的,而非他仅仅知道并保留在他记忆里的。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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