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5614.“如今已经去回两次了”表属灵生命,无论外层还是内层,都早已得到恢复。这从“去”和“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存活,如前所述(5605节),故“回”是指存活的随后阶段,因为他们去埃及是为了给自己获得谷子;“谷”表示由属灵生命所产生的真理之良善。“两次”因与生命有关,故表示外层生命和内层生命。他们第一次所得来的谷子表示外层生命,也就是属世层里面的生命,因为如前一章所解释的,他们还没有居间层;而他们这次所得来的“谷”表示内层生命,因为他们现在与便雅悯同在,而便雅悯就是居间层,如本章和下一章所解释的。正因如此,“如今已经去回两次了”表示属灵生命,无论外层还是内层。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在丝毫不知道属灵之物的人看来尤其显得奇怪;因为“去回两次”似乎与所表示的属灵生命毫无瓜葛;但这的确是这些话的内义。若你愿相信,处于良善之人的内层思维本身理解这灵义,因为内层思维处在内义那个层次上,尽管此人自己在活在肉身期间对此一无所知。事实上,处在其内层思维那个层次上的内义或灵义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降至由他的感官所形成的物质观念。这些观念的形成依赖于时间和空间,依赖于存在于世上的那类事物,因此他并不清楚他的内层思维具有这种性质。因为他的内层思维就像天使的思维,他的灵与天使同住。
处于良善之人的思维与内义是一致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当死后进入天堂时,他无需学习就立刻知道内义;如果在世时他的内层思维没有处在内义那个层次上,这将是绝无可能的。它处在内义这个层次上的原因是,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且这种对应关系具有这样的性质:甚至连最小的事物也无不具有对应关系。因此,由于处于良善之人的内层或理性心智在灵界,他的外层或属灵心智在自然界,所以其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必都在思考。只是他的内层思维在属灵层面进行思考,而他的外层心智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属灵之物降至属世之物,这二者通过对应行如一体。
人的内层心智,其思维观念被称为理性概念,可称作非物质观念;该心智在进行思考时,并不依赖于任何语言的话语,因而也不依赖于任何属世形式。凡能反思这些事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因为他能在一瞬间思考他用一个小时通过包括众多细节的概述都难以述说出来的东西。这些思维观念都是属灵的,并且当圣言正在被阅读时,与灵义或内义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如此,此人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属灵观念流入属世层,并呈现在属世观念里面,以致属灵观念没有显现;除非人已接受教导,否则他会以为属灵层若不像属世层就不存在;事实上,他在灵里思考的方式,与他在肉身中说话没什么不同。这就是属世层遮藏属灵层的方式。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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