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592.“耶和华说,我要把人除灭”表示人要自我毁灭。这从前面的解释(588节)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耶和华或主惩罚、试探人,降灾,毁灭或杀戮,诅咒。例如,耶和华杀了犹大的长子珥和次子俄南(创世记38:7, 10);耶和华击杀了埃及所有头生的(出埃及记12:12, 29)。耶利米书:
我在怒气和烈怒中击杀的。(耶利米书33:5)
诗篇: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诗篇78:49)
阿摩司书:
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为吗?(阿摩司书3:6)
启示录:
盛满了活到永永远远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碗。(启示录15:1, 7; 16:1)
所有这些品质都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完全与祂的本性相反。它们被归于祂,原因如前所述(588-589节);这也是为了让人们先形成一个大体概念,即:主掌管和安排每一件事;然后明白,主从不降灾或作恶,更不用说杀人了;相反,正是人自招邪恶,毁灭并杀死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此行的,不是人,而是煽动并引导他的恶灵。但其实也是人,因为他相信他所行的一切都是自己行的。所以此处论到耶和华说,祂要“把人除灭”;尽管事实上,要摧毁和除灭自己的,正是人。
在这个问题上,从来世那些活在痛苦和地狱中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是什么情况。他们不断抱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都归咎于主。所以在恶灵的世界,有些恶灵以伤害和惩罚他人为快乐;事实上,这是他们的最大快乐。那些被伤害和惩罚的人却以为这是主派来的。但他们被告知和指示,没有一丁点邪恶是从主而来的,而是他们自己招来的。因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以这种方式处于平衡的状态:邪恶会报应作恶的人,变成进行惩罚的邪恶。因此,惩罚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允许惩罚是为了纠正邪恶。然而,主一直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转变为良善;因此,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许可;人们以为凡被许可的事都是由许可的那一位行出的,仅仅因为祂许可了。而真相完全不同;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2447节)。
3167.“和她母亲”表示也传给属世真理,也就是说,属灵事物从理性传给属世真理,就像它们传给属世良善那样,如刚才所述。这从“母亲”的含义清楚可知,“母亲”是指教会,教会凭真理而被称为“母亲”(参看289, 2717节)。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属世良善和属世真理如何因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而拥有属灵事物,必须在此给予简要说明。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被称为内在人,他的外在被称为外在人。但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内在人,什么是外在人。内在人和属灵人是一样的,外在人和属世人是一样的。属灵人是那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而属世人是那从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关于这两种光,参看3138节)。因为天堂只有属灵事物,而世界只有属世事物。人以这种方式被造:他里面的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也就是他的属灵人和属世人要彼此一致,或构成一体。但在这种情况下,属灵人应该掌控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属世人则应该服从,如同仆人服从他的主人。
但属世人因堕落而开始高举自己到属灵人之上,从而颠倒了神性秩序本身。结果,属世人将自己与属灵人分离,并且属灵事物无法再抵达它那里,只能如同透过缝隙那样进入,赋予它思考和说话的能力。为叫属灵事物可以再次流入属世人,这属世人必须被主重生;也就是说,出于属世人的真理必须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并与其结合。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属灵事物便进入属世人,因为这时,天堂之光流入并光照属世人中的事物,使它们接受光。那里的良善接受这光所传递的热,也就是爱和仁;而真理接受光线,也就是信;属世良善和属世真理正是以这种方式接受属灵事物。在这种情况下,属世良善就是从服务于属灵之物,因而服务于邻舍,尤其服务于自己的国家,更尤其服务于主的国度,最尤其服务于主的目的中所获得的一切快乐和满足。而属世真理则是为了变得智慧,换句话说,为了实行这些事所学习的一切教义和记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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