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7795.“使我的奇事在埃及地多起来”表好叫他们能确证这一事实:他们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这从“神迹”和“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和“奇事”是指荒凉的阶段和随之对他们被邪恶主宰的确证(7633节)。因为所有这些“奇事”表示教会里那些熟知关于诸如属于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经历的同样多的荒凉阶段。由于他们就是那些在来世侵扰正直人的人,故此处表示的是他们现在的状态(7465节)。这些“奇事多起来”表示这些状态的连续阶段。之所以有如此多的阶段,是为了叫恶人确证这一事实:他们被邪恶主宰;也是为了将那些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状态启示给善人(7633节)。若不是由于这些原因,恶人就会毫不迟延地被诅咒,并且不用经历如此多连续的状态变化就被下入地狱。
恶人在被诅咒并下入地狱之前会经历众多状态,这在世上完全不为人知。人们以为人要么立刻被诅咒,要么立刻得救,这一切无需任何过程就能完成。但事实并非如此。在那里掌权的是公道,没有人被诅咒,直到他自己知道,并从内心确信他被邪恶主宰,他在天堂是完全不可能的。他自己的邪恶也向他显明,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人宣扬。(路加福音12:2,3,9;马太福音10:26;马可福音4:22)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也被警告停止作恶。但当他由于被邪恶主宰而无法做到时,通过歪曲真理和伪装良善作恶的能力就从他那里被夺走。这种能力分一个接一个的阶段被移除,最终到来的是诅咒和下入地狱。当他进入其生命的邪恶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生命的邪恶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邪恶。也就是说,这就是他的内在品质,并且如果法律,或对丧失财富、地位,甚至生命的惧怕不阻碍他,这也会是他外在的品质。死后跟随每个人的,是他意愿和思维的生命,而不是他的外在生命,除非这外在生命是从内在生命发出的。因为人外表会假装反面;因此,当一个人死后在外在事物上经历荒凉时,他在意愿和思维上的品质是什么样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每个恶人都通过荒凉的各个阶段而沦落到这种状态;因为在来世,一切荒凉都从外在发展到内在。由此可见来世的公正是何性质,以及一个恶人在被诅咒之前的过程是何性质。由此明显可知,“使我的奇事在埃及地多起来”表示好叫恶人能确证这一事实:他们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至于被邪恶主宰的人没有信,可参看前文(7778节)。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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