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868

868.“直到水在地

868.“直到水在地上都干了”表示虚假明显消散。这从正在重生之人的状态清楚可知。如今,人人都以为在人重生期间,他里面的邪恶和虚假会被彻底驱散和消除,以致他重生之后,就不再有任何邪恶或虚假存留,因而是洁净和公义的,就像一个人被水洗干净了一样。然而,这种想法完全是错的,因为没有一个邪恶,也没有一个虚假能被驱散到被消除的程度。相反,自婴儿时期起就遗传给他的一切,以及他通过自己的行为所获得的一切,都继续存在。因此,即便一个人已经重生,他仍无非是邪恶和虚假,这一点在死后灵魂中得到了有力证明。由此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除非从主获得,否则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人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源于自我;世人、灵人,甚至天使,即便在最小程度上交由他自己,也会自行冲向地狱。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说“天也不洁净”(约伯记15:15)。天使承认这一点,凡不承认的,都不能在天使之列。唯独主的怜悯给他们自由,甚至把他们从地狱提出来,拦阻他们不再自行冲向那里。他们被主拦阻,以免冲向地狱;对此,天使有明显的感知,就连善灵也在某种程度上有所感知。然而,恶灵和世人一样,并不相信这一事实,哪怕多次指给他们看;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后面通过经历来描述。
因此,人的状态是这样,没有任何邪恶或虚假能被驱散到被消除的程度。因为属于人自己的生命就在于邪恶和虚假,主在使人重生时,以其神性怜悯通过试探制伏他的邪恶和虚假,以致它们似乎死了。然而,它们并没有死,只是被制伏了,以致它们不能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对抗。同时,主也通过试探赋予他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一种新能力,是通过赐予他对邪恶和虚假能转向的良善和真理的观念和情感而赋予的。祂还将具体观念引入前面所说(848:3节)的大体观念,又将更具体的观念引入这些具体观念;更具体的观念都隐藏在人里面,完全不为他所知,因为它们超出他的理解和感知的范畴。
这些事物的性质是这样,它们能充当器皿,以便主能将仁爱注入它们,将纯真注入仁爱。这些事物当以一种奇妙的平衡在一个人、灵人或天使里面混在一起时,便呈现为一种彩虹的形像,这就是为何彩虹被用作“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6)。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1036-1056节)予以解释。当人被如此形成时,可以说他重生了。他的一切邪恶和虚假仍旧存在,但同时他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也得以保存。对恶人来说,他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跟他活在肉身时所拥有的完全一样,在来世都会重现,并转化为地狱的幻觉和惩罚。但对善人来说,他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状态,如友谊、仁爱和纯真及其幸福和快乐(那时这些幸福快乐会大大繁殖增多)的状态,都会在来世被忆起。这些事物就是“水都干了”所表示的,即虚假明显消散了。

属天的奥秘 #9684

9684.“把灯台安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