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9125.“贼挖洞若被抓”表如果并不清楚良善或真理正在被夺走。这从“挖洞”和“贼”的含义清楚可知:“挖洞”是指邪恶暗中行凶,当论及贼时,是指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至于没有被发现,如下文所述;“贼”是指夺走良善和真理的人(参看5135, 8906, 9018, 9020节),在抽象意义上是指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之所以说“在抽象意义上”,是因为看见圣言内义的天使从人那里抽象出来思考(5225, 5287, 5434, 8343, 8985, 9007节)。就内义而言,圣言也以属灵的真实事物为对象,而不是以世俗物体为对象,不缩向人物和地方。
至于“挖洞”表示邪恶暗中行凶,当论及贼时,是指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至于没有被发现,这一切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此处在挖洞犯罪的小偷和下一节所说的太阳升起后犯罪的小偷之间作了区分。“挖洞”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灵魂的血,我不是因挖洞发现这些事,它们在各处都有。(耶利米书2:34)
这论及各种污秽的爱和由这些爱所产生的邪恶;“我不是因挖洞发现这些事”表示不是通过暗中调查发现它们;故经上说“它们在各处都有”,也就是说,它们随处可见。以西结书:
祂领我到院门口,我在那里观看,见墙上有个洞。祂对我说,你来挖墙。我一挖墙,见有一门。(以西结书8:7-8)
这论及以色列家暗中所行的可憎之事;“挖墙”表示暗中进入,看看他们在干什么。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阴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来;虽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们来。(阿摩司书9:2)
“挖透阴间”表示把自己藏在那里,因而藏在邪恶所生的虚假当中;“阴间”(即地狱)是指邪恶所生的虚假,因为这虚假在那里掌权。那里的虚假被称为“黑暗”,他们把自己藏在这黑暗里,躲避天堂之光;因为他们逃避天堂之光,这光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约伯记:
奸夫的眼等候黄昏,说,必无眼能见我,就把脸蒙蔽。盗贼在黑暗里挖穿屋子,白天为自己作标记;他们不认识光明;他们看早晨如死荫,因为他们认识死荫的惊骇。(约伯记24:15-17)
此处“挖穿屋子”明显表示暗中掠夺他人财物;因为经上说“在黑暗里挖穿屋子”;他等候黄昏,不叫眼晴看见他;他把脸蒙蔽;不认识光明;以及他们看早晨如死荫。
“挖穿屋子”表示暗中夺走他人财物,这种用法起源于来世的代表。在来世,当天使们在谈论暗中毁灭良善的虚假时,这种毁灭在较低的层面,就是天使所谈论的东西以可见的形像显现的地方来代表时,就表现为挖墙。另一方面,当天使们在谈论真理靠近良善,并与它结合时,这种靠近就表现为一道敞开的门,人们可从这门进入。这就是为何出于神性说话,就是照着存在于天堂中的代表,照着对应说话的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2)
路加福音:
这一点,是你们知道的: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挖透。(路加福音12:39)
此处“贼”是指通过虚假摧毁信之良善的人;“挖透房屋”是指暗中摧毁,因为这是在家主没有警醒的时候进行的。也正因如此,“像贼一样来”是指暗中来,因为他不是从门,而是从别处来的。如在启示录:
若不警醒,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启示录3:3)
又: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来像贼一样”表示暗中、出乎意料地来。经上之所以用这种方式论及主,是因为它的意思是说,人里面的门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关闭。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觉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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