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9216.“使他可以在里头睡觉”表停靠在它们上面。这从“睡觉”的含义清楚可知。“睡觉”是指休息,在此是指停靠在“衣服”所表示的外在感官层上(参看9212节);因为经上说“他可以在衣服里头睡觉”。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一解释,即:内层事物停靠在感官层上。感官层是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如前所示。这最低层包含一切内层事物,是它们所共有的,因为它们终止于它,并相应地停靠在它上面。例如,这就像皮肤,皮肤是身体最外在的覆盖物。身体和身体里的一切事物都终止于皮肤,因为皮肤包含它们,它们相应地停靠在皮肤上。这同样像体内的腹膜;由于它包含腹部器官,所以这些器官停靠在它上面,还与它有全方位的联系。它又像胸膜与胸部器官的关系。
构成人的真正生命的一切事物都存在这种情感。如与人的理解力有关的事物,以及与他的意愿有关的事物。这些也按照从内层事物到外层事物的次序而彼此跟随。外层事物是记忆知识及其快乐,而最外层的事物是感官事物,这些事物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与世界相联。内层事物就停靠在它们上面,因为内层事物终止于它们。这些就是“遮盖物”,或“他可以在里头睡觉的衣服”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事物。感官事物由“衣服”或“遮盖物”来表示的原因在于对应关系;因为如前所述(9212节),灵人和天使照着他们的信之真理而身穿衣服;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穿着放光的衣服,如在主坟墓旁的天使(路加福音24:4; 马太福音28:3);有的穿着白色细麻衣,如启示录(19:14)提到的天使;有的穿着各种颜色的衣服。
此外,要知道,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按照连续阶段从它们的最初或至内层行进到它们的最末和最低层,并停靠在它们上面。每一个在先或内层事物都依次与最低层的终止之物有自己的联系。因此,如果最低层的事物被驱散,那么内层事物也会被驱散。这也解释了为何天堂有三层;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流入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流入第一或最低层天堂,该层天堂又流入人类并与人同住。所以,人类构成秩序的最低层;天堂便终止于人类,并停靠在它上面。正因如此,主出于其神性的爱和关怀,始终规定人类当中应有一个教会,神所揭示的真理存在于这教会中,在我们地球,这真理就是圣言。人类与天堂通过圣言有一个持续的联结。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一个为天堂而存在的内义在里面,这内义具有这样的性质:它用一根纽带将天使的心智与人类的心智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致他们行如一体。这一切又一次清楚表明内层事物停靠在最低层的事物上是怎么回事。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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