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9333.“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它们的逃跑,或移走它们,就是移走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不是仓促之间完成的。这从“撵出去”和“一年之内”的含义清楚可知:“撵出去”是指逃跑,因为在来世,那些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不是被赶出去的,而是自动逃跑的(也表示移走,可参看下文);“一年之内”是指仓促之间,因为经上在下文说:“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意思是照秩序逐渐移走。
当论及“邪恶和虚假”时,“撵出去”之所以表示移走,是因为邪恶和虚假不是从一个人那里被赶出去的,而是被移走的。凡不知道人摆脱邪恶和虚假,或他的罪得赦免是怎么回事的人,都以为当说罪被赦免时,它们就被抹除了。圣言的字义以这种方式说过几次,导致人们如此思想。结果,许多人的头脑被一种错误观念占据,即:他们获得赦免之后就是公义的、纯洁的。但是,这些人对罪得赦免的方式或说真正性质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没有人从罪中洁净;相反,当人们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时,他们被主从罪中阻止;当他们已经重生时,就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因为那时他们获得了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生命。一个人从小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一切事,都被添加到他的生命中,并构成他的生命。这些事物无法被根除,只能被移走;当它们被移走时,此人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罪了,因为它们已经被移走了(8393, 8988e, 9014节)。当圣言说,一个人从罪中洁净,以及成为公义时,它是照表象说的;根据表象,人凭自己思考并实行良善和真理;而事实上,他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的帮助而如此行;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类似的话在其它地方说过多次。我被恩准从来世的灵魂得以知道这一切都是千真万确的。所有人都将构成他们生命的一切,也就是他们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任何事,甚至他们从小直到在世生命的最后阶段所耳闻目睹的任何事从这个世界带到来世,就连最细微的细节也不会缺失(2474节)。这时,那些在世上过着一种信与仁的生活之人就能远离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从而被提入天堂。然而,那些在世上没有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而是过着一种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之人就会沉入地狱,因为他们无法摆脱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撵出去”论及虚假和邪恶时,它表示移走。在这一节和下一节,这种移走就是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它的奥秘会在那里被揭示。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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