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9386.“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表此后把它们铭刻在生命上。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写”和“耶和华的一切话”的含义清楚可可知:“写”是指铭刻在生命上,如下文所述;“摩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9372, 9382节);“耶和华的一切话”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9383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表示被主铭刻在生命上的神之真理。当真理成为意愿,并由此成为行为的事时,就说它们被铭刻在生命上。只要仍停留在记忆中,并且只要仅在知识层面上被看待,它们就不会铭刻在生命上。不过,一旦用意愿来领受它们,它们就变成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意愿和随之而来的行为是一个人生命的真正本质。在此之前,这些真理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
“写”之所以表示铭刻在生命上,是因为写的目的就是给所有后代作纪念。铭刻在一个人生命上的事物也是如此。可以说人有两本书,他的一切思维和行为都写在其中。这两本书就是他的两种记忆,即外部记忆和内部记忆。写在他内部记忆中的事物会永远存留,永远不会被抹去。它们主要是那些已变成意愿,就是变成爱的一部分的事物;因为被爱的事物就是意愿的一部分。这种记忆就是每个人的生命册所表示的(参看2474节)。
3194.“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表示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这从“以撒”的代表和“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参看2083, 2630节),在此是指其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因为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还没有从属世层中被召唤出来,并与良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是指从神性真理而生。在原文,“庇耳-拉海-莱”表示“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如前所述(创世记16:13-14),在那里我们读到:夏甲就称向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你是看见我的神”;因为她说,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所以,她称那泉为庇耳-拉海-莱(即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关于这两节经文的含义,可参看前文(1952-1958节);这几个章节也清楚表明,“泉”是指神性真理,“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在那里被称为主的内层人。关于这极深的奥秘,情况是这样: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从神性真理出生。或也可说,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这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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