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9405.“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表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和同在。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降临和同在(参看4198, 6893节)。“以色列的神”表示主,这一点从圣言中凡祂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和“以色列的神”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参看7091节)。“以色列的神”是指属灵教会的神,因为“以色列”表示该教会,如前所述(9404节)。“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之所以表示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和同在,是因为从西乃山颁布的律法在广义上表示全部神性真理,因而表示每一个部分中的圣言(参看6752, 9401节)。之所以表示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和同在,是因为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因此,那些阅读圣言,同时仰望主,承认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他们自己的人都接受光照,获得启示;他们从圣言看见真理,感知良善。这光照或启示是由天堂之光提供的,天堂之光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因为这真理在天上的天使眼前显为光(2776, 3195, 3339, 3636, 3643, 3862, 3993, 4302, 4413, 4415, 5400, 6032, 6313, 6608节)。
“看见人子”也表示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和同在,如在马太福音: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也可参看4060节)
“云”是指圣言的字义;“能力和荣耀”是指它的内义。圣言的字义被称为“云”,是因为它在尘世之光中;内义被称为“荣耀”,是因为它在天堂之光中(参看创世记18章, 以及5922, 6343e, 6752, 8106, 8267, 8427, 8443, 8781节);此外,圣言的内义只论述主及其国度和教会。圣言的圣洁,以及主在那些如前所述(6818-6824, 8123节),在阅读圣言时不是关注自己,而是关注祂和邻舍,也就是关注同胞、国家、教会和天堂的利益之人中间的降临和同在,便由此而来。原因在于,那些仰望主的人允许自己被主提升到天堂之光中;而那些关注自己的人不允许自己被如此提升,因为他们的思维牢牢锁定在自己和世界上。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看见主”是什么意思。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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