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7.“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表示在外在人被对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说服毁灭之前。这从“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含义清楚可知:“所多玛”是指对邪恶的欲望,“蛾摩拉”是指虚假的说服。事实上,正是这两者毁灭了外在人,使它与内在人分离;也正是这两者毁灭了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对邪恶的欲望属于意愿,虚假的说服属于理解力。当这两者掌权时,整个外在人就都被毁灭;一旦被毁灭,它也会与内在人分离。不是灵魂或灵与肉体分离,而是良善和真理与人的灵魂或灵分离,以至于只能从远处流入。关于这种流注,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予以论述。由于在人类当中,外在人被如此毁灭,并且它与内在人,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联系被打破,所以主才降世,以便将外在人与内在人,也就是将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结合并合一。此处描述的是当与内在人结合时,外在人的性质,也就是说,它“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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