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1.“一半对着一半摆列”表示就属天事物而言,一种平行和对应。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一半表示教会,一半表示主;当这两部分对着摆列时,这无非是一种平行和对应。由于小母牛、母山羊和公绵羊被劈成两半并对着摆列,而它们表示属天事物,如刚才所述(15:9),所以很明显,就属天事物而言,存在一种平行和对应。就稍后论述的属灵事物而言,情况则不是这样。如前面常说的,属天事物是指属于爱主和爱邻的一切。赋予爱和仁的,是主;而接受的,是教会。将这两者联结起来的,是良心,爱和仁就被植入良心。因此,这两部分之间的空隙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那些被称为感知、内在指示和良心的事物。在感知、指示和良心之上的事物是主的,而在它们之下的事物则在人里面。由于在上的事物和在下的事物由此彼此注视,所以才说存在一种“平行”;又由于它们如同主动和被动那样彼此对应,所以才说存在“对应”。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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