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7.“脸伏于地下拜”表示谦卑。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过去,尤其在代表性教会,人们弯腰下拜,并把腰弯得如此之低,以至于脸伏于地。原因在于,脸表示人的内层(358, 1999节)。他们之所以俯伏在地,是因为地上的尘土表示亵渎和定罪的东西(278节)。所以他们以这种方式代表这一事实: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这就是为何他们脸伏于地下拜,甚至在尘土和灰中打滚,把尘土和灰撒在头上(可参看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0; 弥迦书1:10; 约书亚记7:6; 启示录18:19等)。
他们通过这些行为来代表真谦卑的状态;这种状态绝无可能存在,除非他们承认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因而凭自己无法仰望主,主那里只有神性和神圣之物。因此,一个人越承认自己是什么样,就越能拥有真正的谦卑,在敬拜时就越感受到爱慕。因为一切敬拜都必包含谦卑;如果敬拜与谦卑分离,爱慕、因而敬拜根本就不存在。
谦卑的状态之所以是敬拜本身至关重要的基本状态,是因为内心越谦卑,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就越止息;它们越止息,良善和真理,也就是仁和信就越从主流入内心。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主要障碍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含有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不尊敬自己之人的仇恨和报复,还含有无情和残忍,因而含有最坏的邪恶;良善和真理绝无可能被引入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彼此对立。
4408.眼睛的视觉与理解力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对那些反思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世上的物体全都从阳光获得某种事物,并通过眼睛进入,将自己储存在记忆里。它们将自己作为这些物体的视觉形像存放在那里;因为人通过记忆所回想的事物会从内在被他看到。这就是人之想象的源头,其概念被哲学家们称为物质概念。当人在自己里面更内在地看到这些物体时,它们会使自己呈现为思维,还会呈现为某种视觉形像,只是更精纯;其概念被称为非物质的,以及思想的。很明显,含有生命,因而含有聪明和智慧的内在之光是存在的,这光照亮内在视觉,并与那些通过外在视觉进入的印象会合;而且,内在之光照凭尘世之光出现在那里的事物被布置的方式而起作用。通过听觉进入的事物也从内在转化为类似由尘世之光所形成的视觉形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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