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9.“当神叫我离开我父家的时候”表示当祂抛下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由此产生的表象,连同它们的快乐(在此由“父家”来表达)时。这从“离开”和“家”的含义清楚可知:“离开”是指抛下;“家”(或房屋)是指良善(2231, 2233节),在此是指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理性概念的表象中获得的快乐之良善,因为一切快乐都看似良善。“父家”在此之所以表示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理性概念,因而从它们的表象中获得的快乐,是因为它们论及离开父家时的亚伯拉罕;那时亚伯拉罕和他的父家都拜别神(参看1356, 1992节)。这就是为何“神(Elohim,耶洛因)叫我离开”这句话中的动词用的是复数形式。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原文也允许翻成“诸神(gods)叫我走失”,但因亚伯拉罕代表主,所以这句话必须翻成“神叫我离开”。主最初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源于这些知识的理性概念都是人的,充满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东西,因而不是纯粹的神性。这就是为何它们由亚伯拉罕的第一个状态来代表。至于代表会进行到什么程度,可参看前文(665, 1907e, 1361, 1992节)。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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