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6605.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整个天堂呈现为一个完整的人,故被称为大人,如众多章节末尾所说明的,每个社群以同样的方式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像。因为整个天堂的形像流入众社群,使它们像自己一样;不仅流入社群,还流入社群里面的个体人。这就是个体从中获得人形之地,因为一个天使社群中的每个人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其人形的多样性取决于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与真理的品质或种类。这解释了为何每个灵人和天使都以一个完全符合其思维和情感与周围社群交流的形式而显现。正因如此,灵人和天使越处于良善和真理,他们的人形就越美丽。不过,如果思维和情感的交流不是照天上的秩序传播到周围的社群,那么这形式就在同等程度上缺乏美丽;如果交流是与地狱社群的,那么这形式就是丑陋的,就像魔鬼的形式。那些完全反对良善和真理的人,因反对天堂的形式,也就是人形,故在天堂之光中显为怪物,而不是人。整个地狱,以及那里的每个社群,和这些社群的个体成员也是这种情况;他们的显现也包含多样性,这取决于邪恶反对良善、源于那邪恶的虚假反对真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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