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4.“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表示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这从“以撒”的代表和“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参看2083, 2630节),在此是指其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因为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还没有从属世层中被召唤出来,并与良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是指从神性真理而生。在原文,“庇耳-拉海-莱”表示“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如前所述(创世记16:13-14),在那里我们读到:夏甲就称向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你是看见我的神”;因为她说,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所以,她称那泉为庇耳-拉海-莱(即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关于这两节经文的含义,可参看前文(1952-1958节);这几个章节也清楚表明,“泉”是指神性真理,“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在那里被称为主的内层人。关于这极深的奥秘,情况是这样: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从神性真理出生。或也可说,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这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在一起。
9398.“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表接受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出于内心和灵魂服从它。这从“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遵行”和“听从”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如下文所述;“遵行”是指出于意愿,因而出于内心服从(参看9311, 9385节);“听从”是指出于理解力,因而出于灵魂服从(7216, 8361, 9311节)。出于内心服从是指出于意愿,因而出于情感和爱服从;出于灵魂服从就是出于理解力,因而出于信服从;因为“心”表示意愿和爱(3883-3896, 7542, 8910, 9050, 9300节);“灵魂”表示理解力和信(2930, 9050, 9281节)。这一切解释了为何经上说“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之所以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是因为一切真理皆从那里发出。神性真理不是从神性本身,而是从神性人身发出的,这一点从约翰福音很清楚地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这就是为何何在这一章,主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3),也就是神性真理;又为何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人(约翰福音1:14),以便神性本身能以一个人的形式实际教导神的真理。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参看9315节)。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