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33.“他所偷来的,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表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能用来作出恢复。这从“确实发现”、“在他手中”和“所偷来的”的含义清楚可知:“确实发现”当论及“所偷来的”所表示的被夺走良善或真理时,是指留下;“在他手中”是指在他的能力中,“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节),“在他手中”也表示与他同在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下文;“所偷来的”是指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9125节)。由此明显可知,“所偷来的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表示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它之所以也表示能以此作出恢复,是因为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对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的恢复。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对良善的一种总体情感仍然存在,就总有某种东西留下来,使得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能通过它得以恢复,或说能通过用这种东西来代替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而作出恢复;因为具体的良善和真理取决于总体的良善(参看920, 1040, 1316, 4269, 4325e, 4329, 4345, 4383, 5208, 6115, 7131节)。“在他手中”之所以表示凡与他同在之物,是因为“手”表示能力,凡在一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都与他同在,凡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的,都不与他同在。这一点也是“手”,尤其“右手”表示此人自己的原因。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坐在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即:祂是与父同在的一切,因而是父自己。主在约翰福音(14:8-11; 17:10-11)中的这一教导也表示这一点,即: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以及凡是祂的,都是父的,凡是父的,都是祂的这一教导。
9132.“就要被卖,顶他所偷来的”表疏远。这从“被卖”和“顶所偷来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卖”是指疏远(参看4752, 4758, 5886节),在此是指对已经被夺走,并且荡然无存的良善或真理的疏远(9131节);“顶所偷来的”是指用代替被夺走之物的其它某种良善或真理作出修正和恢复,这由“赔偿”来表示(9130节)。因为所偷来的东西被卖,是为了赔偿所偷来的东西。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一个人若能看见与他同在的良善或真理正在被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夺走,就犯下了对它们施暴的罪,因为他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事实上,当一个人清楚知道他在做什么时,他的行为便源于他的意愿,同时也源于他的理解力,从而源于他的整个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心智的这两种官能。源于这二者的行为源于邪恶所生的虚假:源于虚假,是因为它源于理解力;源于邪恶,是因为它源于意愿。这就是使得此人有罪的原因。凡来自人的理解力,同时来自他意愿的东西都会变成他自己(参看9009, 9069, 9071节);一个人若看见自己意愿里面的邪恶,却不用自己的理解力来约束它,就有罪了(参看90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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