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70.“所以我和你的百姓才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表由此而来的在教会所在的地方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这从“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的含义清楚可知,“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是指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之所以也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是因为“地”表示教会,如下文所述。
正是这个目的,就是他们要变得比全世界所有人都要显赫,促使以色列民族敬拜耶和华,并使他们能处于外在的神圣。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个民族的说明清楚看出来。这个人民能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别人看来似乎是敬拜神的人,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所提到的偶像崇拜者清楚看出来,他们同样能做表面上的事。但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到并推断出,这些偶像崇拜者没有内在的神圣,即:使得敬拜变得内在的,是圣言中所揭示的神性真理,只要人们知道它们并照之生活。因为如果没有这些真理,一个人也能以一种神圣的方式敬拜神,那么就不需要任何教会的教义,也不需要任何讲道了。
由于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比别人显赫的目的能使他们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这样的人当中,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事物,也就是其敬拜的外在事物能传给天使,与天堂的联结由此得以建立,所以这个民族被接纳。但是,人若以为他们由此成为敬拜神的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是自我和世界的敬拜者,心里是偶像崇拜者。由于他们具有这种秉性,所以属于对主之信和爱的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未揭示给他们。这一点从旧约,以及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主降世时,他们并不承认祂,现在仍不承认祂;即便从预言部分接受了关于主的教导,他们也不接受这些教导。他们渴望的是一位能把他们提升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其国度在天上,并从那里着眼于地上所有人的拯救的弥赛亚。由此可见这个民族自古以来是什么样,为何经上在此说,耶和华与他们同去,他们才会比地面上的所有人都要尊贵。
“地面上”这个词要理解为凡教会存在的地方;因为“土地”(ground)和“地”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会(关于“地”表示教会,可参看9325节提到的地方)。但“土地”表示教会的原因和“田地”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因为它接受各样种子,然后这些种子长成植物并结出果实,以此表示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人就是接受这些的一个容器,如同接受种子的土地。然而,地被称为一个教会是由于住在地上的人,教会与这些人同在。但由于土地和地一样,都意味着空间上的延伸,所以译者就用“地”这个词代替“土地”。他们在此说“地面上”,以取代“土地面上”,在其它地方也一样。然而在原文,表示“土地”的这个词来源于一个完全不同于表示“地”的这个词的词根。
“土地”表示教会,和“地”一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各处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一些经文,如耶利米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边,见没有水,就拿着空器皿回来,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土地都干裂。(耶利米书14:3, 4)
此处“土地”表示教会,“地”也是,因为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缺乏和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水”表示真理;“坑”表示这些真理,因而教义存放的地方;“器皿”表示它们的接受者;“雨”表示来自天堂的它们的流注;“地”是指教会所在的地方;“土地”是指教会本身,经上说这教会由于干旱,因而由于缺乏来自天堂的真理而干裂。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眷顾推罗,她就仍得淫资,与土地面上的地上万国行淫。最终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当它们为了利益、地位和知道它们的名声而被教导时,因而当它们可以说被出售,而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被教导时,就被称为“淫资”。在圣言中,这就是所谓的“淫妇”和“淫行”。“与地上万国行淫”表示与教会的一切真理如此行;“土地面上”表示凡教会所在的地方。由于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仍旧是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本身,因而仍旧是神性,尽管对教导并“出售”它们的人来说,它们被用来获利,因而是“淫资”,所以经上说“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
凡思维超越字义的人都能看出,此处所指的不是淫资,也不是与地上万国行淫,这类事物也不会归耶和华为圣。
诗篇:
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篇104:30)
“耶和华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受造”表示被新造,也就是重生(10373节);“使地面更换为新”表示改造并建立教会;“地面”表示凡教会之物能被接受的地方。其它经文提到的“地面”所给相同(如创世记7:4; 8:8, 13; 出埃及记32:12; 民数记12:3; 申命记6:15; 7:6; 撒母耳记上20:15; 撒母耳记下14:7)。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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