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4.“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就是此处“罗得”所代表的人;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与他们分开了,这由“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来表示。这从“罗得”的代表,以及“城门口”和“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的代表:当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罗得代表主的感官层,或感官知觉,因而代表祂的外在人,如第一卷所示(1428, 1434, 1547节)。但此处当与亚伯拉罕分开时,罗得不再代表主,而是代表那些与主同在的人,即教会的外在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
事实上,在本章,罗得代表教会的外在成员,或也可说外在教会的性质,不仅包括它一开始的性质,还包括它在发展中,以及结束时的性质。“摩押”和“亚扪人”就表示该教会的结束,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可从下文所描述的一系列事件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一个人代表许多连续状态是很常见的,这些状态以这个人生活中的连续行为来描述。
“城门口”的含义:“城门口”是一个城市进、出的地方;因此,“坐在城门口”在此的确表示与恶人在一起,但仍与他们分开了;这就是教会中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通常的情形。他们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仍与恶人分开了,不是在民间社会上分开了,而是在属灵生活上分开了。“所多玛”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或也可说恶人,尤其教会里的恶人,如前所述(2322节)。
3138.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对属世人的预备和光照,以便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可以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至于这预备和光照,情况是这样:有两种光形成人的聪明才智,即: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在来世,主就是众天使的太阳和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 1530节)。世界之光来自人用肉眼所看到的太阳和月亮。内在人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天堂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而外在人从世界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世界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天堂之光进入我们凭世界之光所看见的事物的流注产生光照,同时产生认识或感知:若存在对应,就是对真理的认识或感知;若不存在对应,就是对虚假而非真理的认识或感知。但光照和认识或感知是不可能的,除非情感或爱存在;情感或爱是属灵之热,并将生命赋予被光光照的事物。这好比阳光;赋予植物生命的,不是阳光,而是这光里面的热,这从一年四季明显看出来。
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则进一步描述了预备,即:天堂之光,也就是主的神性之光,流入主的属世人中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以便祂可以将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从那里带出来。因此,这真理要以通常的方式被带出来。所以主以通常的方式降世,好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祂愿意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出生,像其他任何人那样接受教导,像其他任何人那样重生;不同之处在于:人是从主重生的,而主不仅从祂自己重生祂自己,还荣耀祂自己,也就是使祂自己变成神性;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人通过仁与信的流注被新造,而主通过在祂里面并属于祂自己的神性之爱的流注被新造。由此可见,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或也可说,在人重生的过程中,如同在一个形像中那样可以看见(尽管是远远地看见)主荣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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