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3

133.我向他们询问

133.我向他们询问有关他们照亮其星球的星系太阳的情况,他们说,这太阳在那里看似火焰。当我向他们描绘我们地球太阳的大小时,他们声称,他们的太阳比我们的要小;在我们的眼中,他们的太阳就是一颗星星。我从天使那里听说,它是更小的恒星之一。他们还说,从他们的星球也能看到星空,比其它星星更大的星在他们看来朝向西方。我从天上被告知,这颗大星就是我们的太阳。

属天的奥秘 #2329

2329.“说,看哪

2329.“说,看哪,我主啊”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的一种内在承认和肯定,这从刚才所说的承认和谦卑清楚可知。此处接踵而来的是肯定,因为罗得的话,即“看哪,我主啊”是一种肯定。内在肯定是内心的肯定,出现在谦卑中,同时出现在对良善的情感中。而外在肯定是口头上的,有可能出现在一种假谦卑和对良善的一种假情感中;无论谦卑还是对良善的情感,都一点也没有,如在那些为了自己的威望,确切地说,为了自我崇拜或自我吹捧和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声称信主的人中间的情形。这些人口头上肯定的东西,心里其实是否认的。
经上说“我主”用的是复数形式,原因和前一章说那“三个人”是一样的。正如那里的“三个”表示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里的“两个”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如前所述(2319节)。在教会,众所周知,这些为一;由于他们为一,所以在下文,经上也以单数形式提到他们。如19:17:“领他们出来以后,他说,逃命吧”;19:19:“看哪,你仆人已经在你眼中蒙恩,你又加大你向我所显的怜悯”;19:21:“他对罗得说,看哪,连在这话上我也顾全你的脸面,我不倾覆这城”;19:22:“因为你还没有到那里,我不能作什么”。
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前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三个人被称为“耶和华”,如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因此,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如19:24也以这种方式提到它们:“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些话的内义可见于下文 (2443-2447节)。主是耶和华自己,在旧约的历史和预言部分经常被称为“耶和华”(参看1736节)。
真正的教会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都熟知并承认三位一体;但他们仍在主面前谦卑自己,并且只拜祂。这是因为他们知道,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他们还知道,圣灵所拥有的一切神圣都是从祂发出的。当这种观念存在于他们脑海时,他们只拜祂(一切事物都通过祂而来,并来自祂),因而只拜那一位。他们也不会将其观念分散在三位当中,如教会里面其他许多人惯常所行的那样。
这从来世的许多人身上明显看出来,包括一些学者,他们活在肉身时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掌握信之奥秘。在来世,当这些人被检查他们对一位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即是否思想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时,显而易见,他们持有三位的观念(因为在来世,各种观念都被交流)。然而,《亚他那修信经》明确说,没有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只有一位,这也是真理。所以学者们承认,他们嘴上说的确实是一位神,但想的却是三位;有些学者甚至相信三位。他们说,他们无法在观念上或脑海里将这三位合在一起,而是不得不把他们分开。
其原因在于,一切奥秘,甚至极深的奥秘,都伴随一个观念,因为没有一个观念,就不可能思想、甚至记住任何东西。因此,每个人对于一位神为自己形成哪种思维、因而哪种信仰,在来世如在晴天白日下一样清楚。事实上,在来世,当犹太人听说主就是耶和华,只有一位神时,他们无话可说。但当看到基督徒将其观念分成三位时,他们说,他们自己拜一位神,而基督徒却拜三位。另外,除了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外,没有人能在观念上将被如此分离的三位合在一起,因为主使这些人的心智适应祂自己。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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