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6.创世记24:28-30.那少女就跑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利百加有一个哥哥,名叫拉班;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又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说,那人对我如此说的时候,这事就发生了;他来到那人跟前;看哪,他还站在骆驼旁边的泉旁那里。
“那少女就跑去”表示这情感的倾向或渴望;“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表示对光照所能抵达的任何一种属世良善;“利百加有一个哥哥”表示属世人中的对良善的情感;“名叫拉班”表示该情感的性质;“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表示它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的时候”表示当它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妹子”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所拥有的能力里面时;“又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表示这情感的倾向;“说,那人对我如此说”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倾向;“他来到那人跟前”表示它联合;“看哪,他还站在骆驼旁边”表示存在于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中;“泉旁”表示为神性的真理对它们的光照。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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