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3

133.我向他们询问

133.我向他们询问有关他们照亮其星球的星系太阳的情况,他们说,这太阳在那里看似火焰。当我向他们描绘我们地球太阳的大小时,他们声称,他们的太阳比我们的要小;在我们的眼中,他们的太阳就是一颗星星。我从天使那里听说,它是更小的恒星之一。他们还说,从他们的星球也能看到星空,比其它星星更大的星在他们看来朝向西方。我从天上被告知,这颗大星就是我们的太阳。

属天的奥秘 #3157

3157.“现在你们

3157.“现在你们若愿以怜悯和真理待我主人”表示对这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所作出的同意的调查。这从“怜悯”和“真理”的含义清楚可知:“怜悯”是与良善或爱有关的东西(参看3063, 3073, 3120节);“真理”是与真理或信有关的东西(参看3121, 3122节)。由于爱之良善属于意愿,信之真理属于理解力,并且此处要求保持怜悯和真理的话是对拉班和彼土利,因而是对人说的,所以这些话表示从这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发出的事物。这是对同意的调查,这一点从经上说“你们若愿”,接着说“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使我可以或向右或向左看”明显看出来。
人的重生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参看3138节),其情况是这样:人的确学习信之真理,但不承认它,尤其不出于良善接受它,除非这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同意它。同意是承认本身。接受通过承认,尤其通过意愿发生,因为良善就住在那里。当意愿或良善接受信之真理时,这个人就重生了,因为这时,真理属于良善;换句话说,信属于仁;或就生活而言,真理就是仁爱本身(3121节)。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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