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3164.“仆人拿出银器、金器和衣服”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装饰,这从“银器、金器和衣服”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银”表示真理(参看1551, 2048节),“金”表示良善(113, 1551, 1552节)。此处之所以提到“银器、金器”,是因为它们论及此处“利百加”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良善的一个器皿(1496, 1832, 1900, 2063, 2261, 2269, 3068节)。“银器”尤指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记忆知识或事实是接受真理的器皿;“金器”尤指真理,因为真理是接受良善的器皿。但“衣服”表示装饰,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古时,处女或少女在订婚时就接受这样的礼物;这是由于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以便订婚的处女或少女可以代表要与良善结合的教会真理。以西结书也如此描述在最初日子的古教会:
正动爱情的时候,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用细麻布给你束腰,用丝绸盖在你身上,又用妆饰打扮你,将镯子戴在你手上,将链子戴在你项上,又将环子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把华冠戴在你头上。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8-13)
当古教会背离真理和良善时,这一章如此描述它:
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为自己做成彩色丘坛。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盖在它们身上。(以西结书16:16-18)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银、金和衣服”只表示属于教会的事物,也就是说,真理和良善,以及属于真理和良善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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