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9126.“并被打死”表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它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以致它被消灭了。这从“被打”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打”当论及真理或良善时,是指受伤或遭受伤害(参看9034, 9058节);“死”是指被消灭。此处之所以指真理或良善,是因为“贼”或“偷来的东西”表示被夺走的东西,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正如下面第3节经文所述:“他所偷来的,无论是牛、是驴、是羊群中的一只,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牛、驴、羊群中的一只”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外层和内层;它们被称为“偷来的东西”,是因为它们是在贼的手里被发现的。这同样适用于“银子”和“器皿”(22:6),因为它们也表示内层和外层真理。“贼”和“偷来的东西”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贼”就是偷来的东西,也就是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参看刚才9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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