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4

134.很快,我的视

134.很快,我的视觉被打开,于是我能在某种程度上看见这个星球本身。只见那里有许多草地、带有枝繁叶茂树木的树林,以及毛茸茸的绵羊。后来,我又看见一些居民,他们出身低层,身上穿的衣服和欧洲农民所穿的差不多。我还看见一个男人和他的女人;女人身材优美、举止得体,男人也一样。不过,令我惊讶的是,男人走起路来很威严,几乎趾高气昂。相反,那女人走起路却很谦恭。天使告诉我说,这是该星球的习俗。这种男人之所以被爱,是因为他们仍是善良的。我进一步被告知,他们不可以有数个妻子,因为这违反他们的律法。我所看到的这个女人胸前披着一件宽大的衣服,能把她遮住。如此制作的衣服使得她能把手臂插进去,把自己包裹起来,从而回避。衣服的下半部分能拉上去;当被拉上去贴在身上时,它看似披在胸部的上衣,就像我们地球女人所穿的那种紧身衣。男人也穿这样的衣服,只见他从女人那里取下衣服,披在后背,松开下面部分,然后这衣服便直垂到脚,就像一件长袍;他就这样穿着它走动。我在那个星球所看到的,不是用我的肉眼,而是用我的灵眼看的。主若允许,灵人就能看见一个星球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属天的奥秘 #6607

6607.我已被指示

6607.我已被指示,当伴随情感的思维进行扩散时,它们以一种形式进行循环,这种形式极像人脑灰质的旋绕形式。我曾长时间地观察它们向周围流动的方式;它们就像上面提到的脑灰质那样盘绕、向内弯曲、织进织出。不过,天堂的形式甚至更奇妙,是诸如绝无法理解,甚至连天使也不理解的那种。天上的天使社群就在这样一个形式中,天使的思维也流入这样一个形式。它们几乎瞬间就流到很远的地方,因为它们遵循无限完美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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