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6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作你主人儿子的女人”表示主所启发的同意。这也可从对这几句话的解释明显看出来,不过,这是从它们的内义得出的总结论。此处情况是这样:当主活在世上时,祂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性变成神性。人性始于理性的至内层(2106, 2194节)。本节经文描述了祂如何将这人性变成神性,即:祂之前怎样将良善方面的人性,或人性里面的良善变成神性,现在就怎样将真理方面的人性,或人性里面的真理变成神性,因为理性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那里的良善来自祂的本质神性,也就是来自耶和华父,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而那里的真理必须以和其他人一样的通常方式来获得。
众所周知,人并非生来理性,只是生来具有变得理性的潜能;他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也就是说,通过分为许多属和种的知识或认知变得理性;其中第一类知识是通向下一类知识的手段,如此按顺序直到最后一类;这最后一类知识就是主国度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称为教义事物。这后一类知识或认知部分是从信之教义学来的,部分是直接从圣言学来的,因此部分是通过人自己的努力学来的,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只要这些教义事物仅停留在记忆中,它们就只是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还不能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当他开始为了生活而热爱它们时,尤其当他把它们应用于生活时,它们才第一次被归给他。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真理就从属世记忆中被提升出来,进入心智的理性部分,在那里与良善结合。一旦结合,它们就不再只是知识的事,还是生活的事,因为这时,这个人不再从真理学习当如何生活,而是靠真理生活。真理以这种方式被归给他,并变成意愿的一部分。他因此进入天上的婚姻,因为天上的婚姻就在于良善与真理在理性层的结合。对人来说,这些事都是由主实现的。
但主在自己里面凭自己做到这一切。祂不仅从神性本身生出理性层的良善,还通过这良善生出属世层的真理,并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在一起。正是良善为自己选择真理,还形成真理,因为良善只承认与它一致的东西是真理。主所拥有的神性良善便以这种方式为自己制造真理;它也只承认与神性良善一致,也就是系来自祂的神性的东西是真理。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成就每一件事。这些就是“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以及“主所启发的同意”所表示的事。
1059.“这就是我在我与地上所有肉体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表示这是主在仁爱中不仅与教会成员同在,也与教会之外的人同在的标志。这从“所有肉体”的含义清楚可知,“所有肉体”表示所有人,因而表示整个人类。所表示的是整个人类,包括教会之内的和教会之外的,这一点不仅从经上说“所有肉体”,还从经上没有像前面那样说“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清楚可知。这一点从经上加上“地上”这个词看得更清楚。
主在仁爱中与那些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人同在,跟与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同在是一样的(对此,可参看932, 1032节)。事实上,祂更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没有像所谓的基督徒通常所有的那么大的云在里面。事实上,外邦人不知道圣言,也不知道何为主,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正因如此,他们不能反对主,也不能反对信之真理。因此,他们的“云”并不站在主和信之真理的对立面;当他们被光照时,这种云很容易被驱散。
而基督徒的云却站在主和信之真理的对立面,这云如此浓密,足以产生幽暗。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云就是一片漆黑。那些亵渎信之真理之人的云甚至更黑,而外邦人无法做出亵渎的事,因为他们活在对信之真理的无知之中。人若不知道某种东西的性质或存在,是无法亵渎它的。这解释了为何得救的外邦人多于得救的基督徒,如主在路加福音(13:23, 28-30)中所说的;此外,祂还说,他们的小孩子都属于主的国(马太福音18:10, 14; 19:14; 路加福音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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