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2.“说,这人不会是你的继承人”表示外在之物不会是主国度的继承人,这从刚才所解释的“成为继承人”或“继承”的含义清楚可知。主国度的继承人不是外在之物,而是内在之物。然而,外在之物也是继承人,但只有通过内在之物才能成为继承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两者行如一体。要理解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必须牢记: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主国度的继承人,包括那些在第一层和第二层天堂里的人,也包括那些在第三层天堂里的人,也就是说,包括那些外在的人,那些相对内在的人和那些内在的人,因为他们都构成一个天堂。内在事物与外在事物在主天堂里的关系就像它们在人里面的关系。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从属于第二层天堂的天使,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从属于第三层天堂的天使。然而,这种从属关系不是命令式的从属关系,而是如同在一个人里面那样,是内在事物进入更外在事物的一种流注;也就是说,主的生命通过第三层天堂流入第二层天堂,再通过第二层天堂流入第一层天堂,即按规定顺序流经所有天堂,还直接流入每个天堂。较低的天使,或处于从属地位的天使并没有意识到情况是这样,除非主赋予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反思;因此,他们的从属关系不是命令式的从属关系。
第三层天堂的一位天使越拥有内在之物,就越成为主国度的一个继承人;第二层天堂的一位天使越拥有内在之物,就越成为一个继承人;同样,第一层天堂的一位天使越拥有内在之物,也越成为一个继承人。正是内在之物使得他们的每一位成为一个继承人。相对内在的天使比更外在的天使拥有更多的内在之物,故前者更接近主,更是祂的继承人。内在之物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此,天使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爱和仁,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主的儿子和继承人,因为他们在同等程度上享有主的生命。
但没有人能从第一层天堂或外在天堂被提到第二层天堂或更内在的天堂,除非他先被教导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他越接受教导,就越能被提升并来到天使灵当中。天使灵在被提入或进入第三层天堂,或来到天使当中之前,也是如此。相对内在的事物和内在事物通过这些教导得以形成,并变得适合接受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从而接受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没有人能感知到他所不知道和不相信的东西。因此,没有人能获得感知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能力,除非通过那种能使他知道何为良善或真理及其性质的知识或认知。所有人,甚至小孩子都是如此;在主的国度,每个孩子都接受教导。不过,孩子更容易被教导,因为他们没有充满虚假的观念或原则。然而,他们只被教导总体真理;一旦接受这些真理,他们所获得的感知是无数的,或说他们会感知到无限或无数事物。
这方面的情形就像当一个人被说服相信某个总体上的真理时的情形。这时,他很容易看到,可以说凭自己或自动学到构成这个真理的总体方面的具体方面,以及构成具体方面的个体细节,这些具体方面和个体细节都具有确认性。因为他被对总体上的真理的情感打动,因此也被这个真理的确认性的方面和细节打动。这些伴随快乐和愉悦的具体方面和更小细节会进入总体情感,由此不断完善它。这些方面和细节就是内在事物,人们凭这些内在事物而被称为继承人,也就是说,他们能通过这些事物继承主的国。但当这些人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即相爱,也就是说,他们通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而被引入相爱时,他们才第一次开始成为继承人,或获得产业;他们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良善的情感,或相爱,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继承人,或获得产业。因为相爱是他们从主的本质,如同从他们的父那里所获得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些事从接下来的内容(15:5;1805-1810节)可以看出来。
10129.“坛就成为至圣”表属天国度,就是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这从“坛”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10123节);“至圣”是指属天良善,或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此处“坛”表示属天国度,“至圣”表示那里的良善,是因为在属天国度所接受的良善是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接受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国度从主接受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以及9680, 10068节的阐述)。
“祭坛”代表属天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帷帐外的会幕”代表属灵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对邻之仁的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属灵国度的良善,或属灵良善被称为“圣”;但属天国度,或属天良善被称为“至圣”。属天良善,也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被称为“至圣”,是因为该良善是主直接流入众天堂所经由的渠道;但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则是主通过属天良善间接流入所经由的渠道(9473, 9683, 9873, 9992, 10005节)。之所以说“流入”,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从那里流入(10106节);然而,祂仍作为一而存在于众天堂里面。
“至圣”表示属天良善,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至圣”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在摩西五经:
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出埃及记26:33, 34)
由此明显可知,“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外的帐幕的一部分,“至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内的一部分。帷帐之外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中间天堂;帷帐之内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天国度(参看9457, 9481, 9485, 10001, 10025节)。帷帐之内的帐幕的那部分被称为“至圣所”(利未记16:33)。由于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和它上面的施恩座代表至内层天堂,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所以帐幕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约柜所在之地,也被称为“至圣所”(列王纪上6:16; 8:6)。
饼和素祭因表示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故在摩西五经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这脸饼(或陈设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在圣处吃的,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至圣的。(利未记24:9)
“脸饼(或陈设饼)”表示属天良善(参看9545节)。又: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利未记2:3, 10)
由无酵饼、无酵糕饼,以及调油的无酵薄饼构成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或爱之良善(参看4581, 9992, 10079节);“献与耶和华的火祭”表示神性之爱(参看10055节)。
民数记:
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都为献与耶和华的至圣之物,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民数记18:9)
这类素祭之所以被称为“至圣之物”,是因为这些祭物表示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在纯真之良善的状态下实现的;这良善也是属天良善。这解释了为何赎罪祭和罪愆祭献上的是母羔羊或公羔羊,或公绵羊,或小公牛,或斑鸠,这从利未记第4章和第5章清楚看出来;这些动物表示这种良善。这种良善由“羔羊”(参看3519, 3994, 7840节),“公绵羊”(参看10042节),“小公牛”(参看9391节)来表示;它由“斑鸠”来表示,这从圣言中提到这种鸟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从邪恶中洁净和重生在纯真的状态下实现(参看10021节)。因此,这些祭物在利未记(6:17; 7:6; 10:17; 14:13)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利未记:
素祭要在坛旁吃,因为这是至圣的。(利未记10:12)
前面说明,燔祭坛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以及天使和世人的接受。因此,论到燔祭坛,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这膏油抹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触着它们的都成为圣。(出埃及记30:29)
香,其中一点要放在会幕内法柜前,也被称为“至圣”(出埃及记30:36),因为它表示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的属天良善,还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9475节)。以西结书:
这是殿的律法:在山顶上,殿四围的界限都是至圣的。(以西结书43:12)
殿与它周围的界限之所以都被称为“至圣”,是因为“神的殿或家”表示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3720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在山顶上”,因为“山顶”具有同样的含义(6435, 9422, 9434节)。
但以理书:
为人民和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这论及主的降临,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唯独祂是圣者,就其人身而言,祂也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至圣者”。就其神性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参看9954节);唯独祂是圣者(9229节);祂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之所以属天良善是“至圣的”,而属灵良善是“圣的”,是因为属天良善是至内在的良善,因而也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而属灵良善是从这属天良善发出的良善,因而是中间天堂的良善。这良善在它含有属天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从而是圣的;因为属天良善流入属灵良善,孕育它,生出它,如同父亲生出自己的孩子。“属天良善”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属灵良善”是指从主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至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直接与其他人结合。但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间接相结合;祂在这良善含有从主获得的爱之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将自己相结合。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仁之良善里面,也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信之良善里面;因为这种良善从主流入。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爱邻舍,并出于爱而向他行善,只能靠主;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信神,只能靠主。因此,当承认主并爱邻时,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无论此人如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7-40)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仁之良善里面,事实上就是这良善,即便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并没有意识这一点。“弟兄”在最近似的意义(内在历史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主的“弟兄”是指在其一切形式中的仁之良善本身(参看5063-50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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