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十四章
3004.极深的奥秘隐藏在圣言的内义里面,并且至今没有进入任何人的意识。这一点从到目前为止的阐述和说明,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的说明清楚看出来。这一点从我们主的两个名字,耶稣基督看得非常清楚。当这两个名字出现时,大多数人没有其它任何观念,仅仅认为它们是正式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名字大同小异,只是更为神圣。诚然,受教育更好的人意识到“耶稣”表示“救主”,“基督”表示“受膏者”,这赋予他们某种内在观念。但这些观念仍不是天堂天使从这些名字中所感知到的事物。他们所感知到的事物还要更神性;也就是说,当阅读圣言的人提到“耶稣”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神性良善;当提到“基督”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神性真理;当这两者一起被提及时,他们会感知到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因而感知到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天堂里面的全部神性。至于天上的婚姻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173, 2803节)。
6203.来自地狱的邪恶流注以下列方式产生:一个人陷入某种邪恶,首先是因为他屈服于它,然后是因为存心打算这么做,最后是因为他喜欢这么做,且以之为快乐;这时,处于这种邪恶,或说这种邪恶在其中掌权的一个地狱就被打开了;因为众地狱照着邪恶及其所有种类而彼此区分开来。地狱被打开后,来自该地狱的一个流注便产生了。如果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开始邪恶,那么这邪恶便粘附于他,因为其气场现已包围他的地狱在他里面找到了相同的快乐,就是当它沉浸于自己的这种邪恶时所享受的那种。既然如此,地狱就不会放弃,而是顽固坚持,促使这个人思想这邪恶,先是时不时地想起,然后是每当有与之相关的事发生时就想起,直到最终它成了那始终掌控他的东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便四处寻求诸如支持这事不是一种邪恶的那类观念,直到他完全确信这不是邪恶。这时,他极尽所能地奋力摆脱外在约束,以使得邪恶变得既合法化又显得聪明,最后甚至变得又有魅力又有体面;如通过耍花招和欺诈进行通奸和偷窃,各种形式的高傲自夸,蔑视他人,辱骂,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迫害等等。它们就像明目张胆的偷窃,一个人一旦故意犯上两、三次,便欲罢不能;因为它们总是粘附于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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