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2.“向他施怜悯”表神性之爱在每一件事里面。这从“怜悯”的含义清楚可知,“怜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参看1735, 3063, 3073, 3120, 3875节)。至高意义上所理解的神性本身是爱,完全超出人的理解。一切事物从这爱经由真理而存在并持续存在,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源于本质存在的这神性之爱通过主里面的生命至内层流入祂凭从母亲那里取的这个人身所行的每一件事里面,并将祂的注意力转向通往最终目的的具体目的;这最终目的就是人类可以得救。由于主凭祂里面的神性本身能看到其人身的性质,即:它由于遗传而充满邪恶,故经上说“耶和华向他施怜悯”,以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在每一件事里面。因为神性怜悯无非是对那些沉浸在痛苦中的人(1049, 3063, 3875节),也就是对那些经历试探之人的神性之爱。事实上,经历试探的人会陷入痛苦;在圣言中,“困苦的”主要是指这些人。
5851.与人同在的灵人并非始终是一样的,而是照此人的状态,也就是其情感的状态,或其爱和目的的状态而更换。之前的灵人被移除后,其他灵人便取而代之。一般来说,与人同在的是哪类灵人是由此人自己的品质决定的。若他贪婪,他们就是贪婪的灵人;若他傲慢,他们就是傲慢的灵人;若他渴望报复,他们就是具有这种性质的灵人;或若他具有欺骗性,他们就是具有欺骗性的灵人。人从地狱给自己召来与他的生活相匹配的灵人。地狱之间的区别是最为显著的,取决于他们所贪恋的邪恶,以及邪恶的一切差别。因此,类似他自己的灵人不可避免地被召唤出来,依附在一个陷入邪恶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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