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2

152.他们继续说,

152.他们继续说,其星球的居民并不住在高处,而是住在地上的矮屋里。这是因为高的地方留给天上的主,而低的地方留给世上的人。我还看到他们的矮屋,它们呈长方形,里面有一张床;这张床沿着墙围成一圈,当中没有间隙;他们躺在上面时,一个挨着一个。对面的入口处有一个半圆形的凹室,凹室前面有一张桌子,后面有一个壁炉。这壁炉照亮了整个房间。壁炉里没有燃烧的火,却有发光的木头,它发出的光和木火的火焰一样多。他们说,晚上,这些木头就像燃烧的煤火。

属天的奥秘 #6200

6200.我因一直(

6200.我因一直(九年来没有间断)在灵人与天使的陪伴下生活,所以能仔细观察流注的性质。当我一直在思考时,我思想中的物质观念可以说就呈现在一个波浪状运动的中间。我注意到,这种波浪无非是由诸如已经与我正在思想的记忆中的那个主题粘附在一起的那类观念构成,灵人便以这种方式看见一个人的全部思维。不过,除了在中间呈现为一个物质观念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进入人的意识。我把周围的这种波浪比作属灵的翅膀,这翅膀有助于将此人正在思想的事从他的记忆中提升出来。这人由此就会意识到那事。波浪状运动在其中发生的周围材料包含无数与我正在思想的主题一致的事物。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住在更完美气场中的灵人从这些事就能知道我对于该主题所获知的一切。由此向我表明,灵人充分接受并吸收一个人所知道的一切,而只对他的欲望和情感感兴趣的魔鬼则接受并吸收属于其诸爱的方方面面。
  举例说明这一点:当我想到我所认识的一个人时,此人的形像,就是诸如一提到一个人名字就会想到的那种形像,便出现在中间。我从小对于此人所曾知道和思想的一切则在他的形像周围,看上去就像上下翻动的鸟的翅膀。因此,诸如存在于我思维和情感中的此人的整个性质一瞬间就呈现在灵人面前。当我思想某个城市时,类似情形也会发生。灵人从周围这种波浪状的气场能瞬间知道我对于这座城市所曾看见并知道的一切。我的科学知识也是这种情形。
  

属天的奥秘 #6948

6948.“耶和华说

6948.“耶和华说,把它丢在地上。他一丢在地上”表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能力进入感官层的流注。这从“杖”、“丢”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属世层中的能力,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如刚才所述(6947节);“丢”或“放出”是指发出,因而是指流注;“地”是指人心智的外在部分,或说人的外在(82, 913, 1411, 1733节),在此是指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也就是最外层,因为杖变成了一条蛇,而“蛇”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或感官肉体人。
  主的神性能力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能力存在于神性真理之中,以致神性真理就是能力本身(3091, 4931, 6344, 6423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入每个人,通过他的内层流入外层,一直流入外在感官层和肉体层;凡流入之处,它都会激起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相对应的事物;在感官层则激起诸如出现在世界和地上的那类相对应的事物。但是,存在于世界和地上的事物表面上不同于它们原本的样子,所以充满幻觉或谬误。因此,当感官层只依赖于这些表象时,那里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反对信之良善与真理,因为这思维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当神性真理流入时,感官层必将它转变为虚假。
  一个人若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而是局限于感官层,那么他的思维就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这一点可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在人的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属于身体;而事实上,它属于身体里面的灵。在视觉、听觉、言语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们分别属于眼睛、耳朵,舌头和口唇;而事实上,是灵通过这些身体器官在看、听、说。在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天生就存在于人里面;而事实上,它流入人里面。在灵界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灵魂无法存在于一个人的形式里面,或无法拥有人的感觉和情感。在天堂和地狱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前者在人之上,后者在人之下;而事实上,它们在人里面。存在一个从物体到内层的流注,或说物体流入外层,这是一个幻觉或谬误;而事实上,外在之物不会流入内在之物;相反,内在之物流入外在之物。在死后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若没有肉体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更不用提涉及自然现象的幻觉或谬误了,这些幻觉或谬误导致许多人作出自相矛盾的猜测。
  仅从长期以来关于血液循环的争战,谁看不出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取代真理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有如此多的明显证据证明血液循环,但它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遭到质疑。幻觉或谬误的这种主导地位也可从关于太阳的争论看出来,太阳每天绕这个地球转,不仅太阳,而且月亮、所有行星,整个星空都绕地球转;这种主导地位同样从在灵魂方面仍旧存在的争论看出来,即:它如何与身体联结,在身体中居于何处。感官幻觉或谬误在这些事上占上风,尽管它们的真正性质从如此多的现象和结果明显看出来,那么它们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上又何等地占上风呢?这些事因是属灵的,故若不通过对应,就不会显明。
  由此可见,人的感官就其本身并任由它自己而言,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幻觉或谬误,并由此充满虚假,因而反对信之真理真理与良善。这就是为何当人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还在感官层闪耀的低劣之光中看事物时,就灵界的事物,也就是在来自神性的光里面的事物而言,他完全陷入黑暗。当来自天堂的光穿透感官层的低劣之光时,这低劣之光就转变为纯粹的幽暗。原因在于,属于神性之光的真理无法与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共存;虚假会熄灭或扼杀真理,由此造成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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