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62.“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表除非能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属灵实体。这从“阳皮”的含义清楚可知,“阳皮”是指外在代表,标志着他们是教会的成员。因此,当区分属教会的人和不属教会的人时,通常会提到割礼和阳皮。因为“割礼”表示远离污秽的爱欲,即远离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还表示接受天上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而表示接受教会。正因如此,这些话表示对他们的宗教表象的接受,因而表示像他们那样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内在事物;否则,就和他们不一样,正如下面这句话的意思,即:“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和我们一样”。“割礼”是洁除污秽爱欲的标志(参看2039, 2632节),那些陷入这些爱欲的人就被称为“未受割礼的”(2049, 3412, 3413节)。
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割礼的具体含义,因此必须说明这一点。两性生殖器表示属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事物;不仅表示这些事物,还实际对应于它们。我在各章的末尾已说明,人的所有器官和身体部位都与天上的属灵事物相对应,因此也包括专门用来生育的器官和身体部位。这些对应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也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参看2618, 2727-2729, 2803, 3132, 4434节)。由于阳皮包着生殖器,故在上古教会,阳皮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遮蔽;而在古教会,阳皮则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玷污。对属上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是内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遮蔽,但不能被玷污;而对属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与其前任相比是外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玷污,因为进行玷污的,是外在事物,也就是外在的爱。因此,那些属上古教会的人对割礼一无所知,唯有那些属古教会的人才知道。
割礼从古教会传播到许多民族;它不是强加给亚伯拉罕及其后代的某种新东西,只是一种被遗弃习俗的恢复;对他的后代来说,则成了属于教会的标志。但这个民族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个仪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唯独将宗教与代表,即外在等同起来。
因此,他们将所有未受割礼的人作为一个整体来定罪;而事实上,割礼仅仅是表现洁除对自己和世界之爱的一种标志。那些洁除此爱的人就受了属灵的割礼,经上说他们是“给心行割礼”,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你的神必将必给你的心和你种的心行割礼,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30:6)
又:
你们要给心上的阳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6)
耶利米书:
要开垦你们的荒地,除去心上的阳皮。(耶利米书4:3-4).
然而,凡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都被称为“未受割礼的”,哪怕他们受过割礼;如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就是埃及、犹大、以东、亚扪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旷野剃周围头发的。因为所有这些民族都没有受割礼,以色列全家心中也没有受割礼。(耶利米书9:25-26)
由此也明显可知,许多其它民族受过割礼,因为经上说:“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因此,如前所述,割礼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或作为一个区分标志而仅限于雅各的后代。非利士人没有受割礼,故“未受割礼的”通常是指他们(撒母耳记上14:6; 17:26, 36; 31:4; 撒母耳记下1:20等)。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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