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关于神性敬拜,他们说,他们承认人形式的神,因而承认我们的主。因为,凡承认人形式的宇宙之神的人都被我们的主接纳和引导。其他人则无法被引导,因为他们的思维没有一个形式。他们补充说,在天堂的事上,他们星球的居民通过与天使并灵人的某种直接互动得到教导;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被主引入这种互动,因为他们将肉体事物从自己的思维和情感中剔除了。我问他们当中的恶人是什么情况。他们说,在他们星球,任何人都不可胡作非为;人若有邪恶的想法和行为,就会遭到某个灵人的斥责;如果他坚持做坏事,这个灵人就会用死亡来威胁他。他若执意不改,就会失去知觉并死亡。该星球的人便以这种方式免遭恶人的骚扰。这种灵人也被差到我这里,像与恶人那样和我交谈。此外,他还在我的腹部造成一定程度的疼痛,声称这就是他向那些有邪恶想法和行为的人所行的;若他们执意不改,他就会以死亡威胁他们。他们又说,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会受到严厉惩罚。在惩罚灵到来之前,他们会看到这样的异象:一只青灰色的狮子张大下巴,好像要吞掉他们的头,把它从身体上撕下来。他们将惩罚他们的这个灵人称为魔鬼。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3001.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给他带来生命,无论他是善是恶,这一点从前面(1954,2021,2536,2658,2706,2886-2889节)解释圣言时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与这生命相对应的接受物通过神性流注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即:在它们看来,它们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就是生命与生命接受者的一种对应。接受者如何,其生命就如何。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便处于对应,因为他们适合接受,也的确为自己足够地接受这生命。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的人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这些人只有生命的表象,这种表象的性质和他们本身的性质是一样的。这一点能以多种方式来说明,如:生命经由灵魂流入人体的运动和感觉器官,而这些器官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的动作和感觉的性质。这一点也能通过阳光所照射的物体来说明,它们所呈现的色彩就取决于接受形式的性质,或说这光照着接受形式的性质而产生色彩。但在灵界,由生命的流注所产生的一切变化或修改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为何聪明和智慧有那么多不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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