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4

154.关于神性敬拜

154.关于神性敬拜,他们说,他们承认人形式的神,因而承认我们的主。因为,凡承认人形式的宇宙之神的人都被我们的主接纳和引导。其他人则无法被引导,因为他们的思维没有一个形式。他们补充说,在天堂的事上,他们星球的居民通过与天使并灵人的某种直接互动得到教导;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被主引入这种互动,因为他们将肉体事物从自己的思维和情感中剔除了。我问他们当中的恶人是什么情况。他们说,在他们星球,任何人都不可胡作非为;人若有邪恶的想法和行为,就会遭到某个灵人的斥责;如果他坚持做坏事,这个灵人就会用死亡来威胁他。他若执意不改,就会失去知觉并死亡。该星球的人便以这种方式免遭恶人的骚扰。这种灵人也被差到我这里,像与恶人那样和我交谈。此外,他还在我的腹部造成一定程度的疼痛,声称这就是他向那些有邪恶想法和行为的人所行的;若他们执意不改,他就会以死亡威胁他们。他们又说,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会受到严厉惩罚。在惩罚灵到来之前,他们会看到这样的异象:一只青灰色的狮子张大下巴,好像要吞掉他们的头,把它从身体上撕下来。他们将惩罚他们的这个灵人称为魔鬼。

属天的奥秘 #7368

7368.之所说“为

7368.之所说“为了他自己和属于他的人”,是因为他与这些人合而为一,这些人也与他合而为一。例如,当有人做事是为了他的妻子、儿子、孙子、女婿和儿媳时,他就是为自己而做的,因为他们是属于他的。为赞同他的爱并由此与他结合的亲朋好友而做事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们通过这种结合与他合而为一,也就是说,在他里面关注他们自己,在他们自己里面关注他。
  

属天的奥秘 #8990

8990.“他主人要

8990.“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服从的一种代表性标志。这从“耳朵”和“用锥子穿”的含义清楚可知:“耳朵”是指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节);“用锥子穿”,也就是说在门或门框旁边“用锥子穿”,是指固定,在此是指永远承诺,因为它论及服从;这就是为何经上接着说“他就永远服事主人”,也就是永远服从他。由此明显可知,他主人用锥子穿他的耳朵,把它固定到门或门框上,是服从的代表。
这一切的含义从前面的阐述清楚看出来,在那里已说明:那些仅充满真理,未充满相应的良善,也就是充满信,未充满仁的人不是自由的,而是奴仆。那些出于良善或仁爱行事的人是自由的;他们出于自己行事;因为出于良善或仁爱行事就是从心里,也就是出于意愿,因而出于一个人自己的东西行事;事实上,凡存在于一个人意愿中的东西就是他自己的或说属于这个人,凡出于意愿所行的,可以说是从心里发出来的。但那些仅充满信之真理,未充满仁之良善的人相对来说是奴仆。他们不是出于自己行事,因为他们没有行为所源自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相反,良善在他们外面,每当想起良善时,他们才出于它行事。那些具有这种品性,甚至直到生命结束时仍是这样的人,死后便永远保持在这种状态中。他们不可能被带入一种出于仁爱的情感,因而出于良善行事的状态;他们只能出于服从行事。在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这些人构成那些服务于内层的事物或部位,如膜和皮肤(8977, 8980节)。
由此可见唯信,也就是那些按照教义把信放在第一位,把仁之良善放在第二位,甚至放在最后一位的人是何情形。那些在实际生活中按这个顺序摆放它们的人就是代表意义上的“希伯来奴仆”;而那些在实际生活中把仁放在第一位的人就是代表意义上的“以色列人”。由此也可以推断那些认为救赎的一切在于信之真理,根本不在于仁之良善,也就是说,根本不在于实际生活的人是何情形。可以断定,他们不能进入天堂;因为在天堂掌权的,是良善,而不是没有良善的真理;若不与那些充满良善的人同在,真理就不是真理,信也不是信。
他的主人用锥子穿耳是服从的代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把耳朵固定在门上就是把注意力转向他在房间里的主人所吩咐的事上,也就是随时听他说话,因而服从他的指示。此处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是良善意愿并吩咐的事,因为奴仆的主人代表属灵良善(8981, 8986节)。由于“耳朵”表示服从的倾听,所以凭来自灵界的一个源头,就有“拧耳朵”、“倾听”和“听从”某人的说法流入人类的语言:“拧耳朵”表示叫一个人注意并记住;“倾听”和“听从”某人表示服从他。因为许多说法的内在含义都是凭对应关系从灵界流入的;如当谈论信仰问题时,人们会说“属灵之光”,以及被这光光照;当谈论爱的问题时,则说属灵之火,并因这火而有生命。
穿耳朵之所以要用锥子,是因为“锥子”与“橛子”或“钉子”所表相同,即都表示固定并连接,在灵义上表示承诺某事。但锥子是仆人所用的工具,因此它用来代表奴仆那一方永远服从的承诺。“橛子”或“钉子”表示一种固定并连接,这从提及它们的经文(如以赛亚书22:23; 33:20; 41:7; 54:2; 耶利米书10:4; 出埃及记27:19; 38:31; 民数记3:37; 4:32)明显看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