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4

154.关于神性敬拜

154.关于神性敬拜,他们说,他们承认人形式的神,因而承认我们的主。因为,凡承认人形式的宇宙之神的人都被我们的主接纳和引导。其他人则无法被引导,因为他们的思维没有一个形式。他们补充说,在天堂的事上,他们星球的居民通过与天使并灵人的某种直接互动得到教导;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被主引入这种互动,因为他们将肉体事物从自己的思维和情感中剔除了。我问他们当中的恶人是什么情况。他们说,在他们星球,任何人都不可胡作非为;人若有邪恶的想法和行为,就会遭到某个灵人的斥责;如果他坚持做坏事,这个灵人就会用死亡来威胁他。他若执意不改,就会失去知觉并死亡。该星球的人便以这种方式免遭恶人的骚扰。这种灵人也被差到我这里,像与恶人那样和我交谈。此外,他还在我的腹部造成一定程度的疼痛,声称这就是他向那些有邪恶想法和行为的人所行的;若他们执意不改,他就会以死亡威胁他们。他们又说,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会受到严厉惩罚。在惩罚灵到来之前,他们会看到这样的异象:一只青灰色的狮子张大下巴,好像要吞掉他们的头,把它从身体上撕下来。他们将惩罚他们的这个灵人称为魔鬼。

属天的奥秘 #8998

8998.“就没有权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属天的奥秘 #3739

3739.“也必作神

3739.“也必作神的家”表示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的主国度,较高事物在其中如在自己的家。这也可从有同样话的3720节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从3721节所说的话进一步看出来。关于较高事物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如在自己的家,或说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为较高层级提供一种家,情况是这样:主建立的秩序是这样,较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在其中呈现出自己的总体形像,因而以一种总体形式共存于其中,从而处于始于至高者,也就是主的秩序。因此,主的最直接或最接近的形像是至内层天堂,也就是那些属天的人所住的纯真和平安的天堂;该天堂因最接近主而被称为祂的“样式”。下一层天堂,也就是下面处于较低层级的第二层天堂,是主的“形像”,因为存在于更高天堂中的事物以某种总体形式将自己一起呈现在这第二层天堂中。最末层或最外层天堂又在第二层天堂下面,与第二层天堂的关系也是如此,因为相邻的更高天堂的具体品质和最小细节流入这层天堂,并在那里以一种总体的对应形式呈现自身。
人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他是以这种方式被创造和形成的:他类似于三层天堂,或说他是三层天堂的一个形像或复制品。在人里面,至内在之物以同样的方式流入较低之物,较低之物又以同样的方式流入最低或最后之物。属世和肉体层就是由这种进入那些在下面的事物,或较低元素,最终进入那些最后的事物,或最外层元素的流注和汇聚构成的。最后事物或最外层元素以这种方式与首先的联结;没有这种联结,在秩序上最后的,或说秩序的最外层,将无法持续存在片刻。这表明较高事物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如在自己的家,或说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为较高层级提供一种家是什么意思。无论你说较高事物和较低事物,还是说内层事物和外层事物,都是一样的,因为在人看来,内层事物看上去更高;这就是为何人将天堂置于高处,而事实上,天堂是某种内在事物,或说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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