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08.“要以这香为圣,归耶和华”表这敬拜必须应用于为神性的爱。这从“圣”和“香”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如前所述(10306节);论到这“香”,经上说“要归耶和华为圣”,这“香”是指敬拜(10298节)。这层含义,即敬拜必须应用于为神性的爱,从刚才的经文可推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不可为自己作这香,意思是说,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的敬拜绝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爱(10307节)。为神性的爱是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后一种爱之所以也是神性,是因为它也是从主发出的;事实上,没有人能凭自己爱邻舍。凡凭自己如此行的人都是为了自己而爱邻舍、给他好处;也就是说,他所爱的人是他自己。由神性真理本身构成、教会的一切真理所源于的整部圣言视上述两种爱为目的(参看10307节)。因此,对神的敬拜也必须关注这两种爱,因为一切系真敬拜的敬拜都是由真理构成的,这从前面关于制香的香料的说明清楚看出来,这些香料表示构成敬拜的各种真理。当人所献上的敬拜始于主时,敬拜的真理首先应用于神性之爱,如前所述(10299节)。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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