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25.在教会,众所周知,主从父耶和华成孕,因而自成孕时就是神,还知道祂带着整个身体复活,因为祂在坟墓里什么也没留下。对此,后来祂也向门徒证明了,当时祂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分明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祂虽骨肉俱全,但仍能穿过紧闭的门进来;祂显现自己之后又不见了(约翰福音20:19, 26 路加福音24:31)。祂在这方面不同于其他任何人,因为其他人的灵会复活,但身体不会复活。因此,当祂说,祂不是一个灵时,祂是在说,祂和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由此明显可知,在主里面的人身是神性。
4930.“就给他起名叫谢拉”表它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参看4927节)。“谢拉”所表示的性质就是真相的性质,而真相则是至此在内义上一直所论述的主题;这个真相就是,实际上良善才是头生的,真理只是表面上看是头生的。这个性质本身包含无数细节,这些无数细节无法在尘世之光,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因而能被天使的眼睛看到。人若看见诸如显现在天使面前的一个事物的性质,必目瞪口呆,承认他永远不会相信,还会承认,与天使相比,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在原文,“谢拉”表示“升起”,用来论及太阳及其光的第一个表象。这解释了为何这个儿子被起名叫谢拉,因为对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良善也是一样。良善首先升起,放出光芒,属世人里面的事物因这光而被光照,好叫它们能被看到,承认,最后相信。若非光从存在于人里面的良善流出,他永远不可能看见真理,乃至承认并相信它们,而是将它们要么视为那种为了平民百姓的缘故而不得不被称为真理的事物,要么视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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