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7.地狱灵有时也用幻觉制造出一个肩膀,用它来驱动力量;它甚至不止于此。但这一切仅仅是为了保护那些陷入这种幻觉的人,因为他们知道在灵界,“肩”对应于一切能力。在圣言中,“肩”也表示一切能力,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所负的重轭和肩头上的杖,你都已经折断。(以赛亚书9:4)
你们用胁用肩拥挤,又用角去抵触。(以西结书34:21)
你就断折,伤了他们的肩。(以西结书29:7)
使他们并肩来事奉耶和华。(西番雅书3:9)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以赛亚书9:6)
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以赛亚书22:22)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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