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4.有一个灵人活在肉身期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奸夫。他最大的乐趣就在于和很多女人通奸,并且奸淫之后立刻抛弃并憎恶她们;甚至到了老年他还继续这种勾当。此外,他沉溺在感官欲乐中,不愿善待任何人,或提供任何服务,除非为了他自己,尤其为了达到通奸的目的。这个灵人好几天都与我在一起,我看见他在我脚下。当他生命的气场传到我这里时,凡他所到的部位,他都在我的骨膜和神经处造成疼痛,例如在我的左脚趾。当他被允许离开他所在的那些部位时,便造成疼痛的感觉,尤其在臀部骨膜、横隔膜下面的胸部骨膜,以及牙齿内部造成疼痛。当他的气场运作时,它还造成剧烈的胃痛。
1729.“至高神”表示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这从前面(1475, 1573:3, 1602, 1707:5, 1725:2节)关于主的内在人的几次阐述清楚可知,即: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所以主和耶和华父是一样的,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 8-11)
正是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被称为“人子”;在试探的争战之后,它也与神性本质合一,以至于它本身也成为耶和华。因此,在天堂,除了主以外,他们不认识别的耶和华父(参看15节)。对主来说,一切都是耶和华;不仅祂的内在人和内层人,还有祂的外在人,包括身体本身。所以唯独祂带着身体升入天堂,这一点从福音书中描述祂复活的地方,以及主自己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你们心里为什么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福音24: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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