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5

155.他们很想知道

155.他们很想知道我们地球上的启示是什么情况,于是我告诉他们说,启示是通过基于圣言的著述、讲道而非与灵人并天使的互动实现的;著述能被印刷并出版,以便整个群体的人都能阅读并理解它们,从而纠正自己的生活方式。听到别处完全不知的这种技术竟然在此处存在,他们感到大为惊讶。不过,他们明白,在这个星球(即我们地球),也就是肉体和尘世事物过于被钟爱的地方,来自天堂的神性事物无法流入并以其它方式被接受。对这种人来说,与天使交谈是危险的。

宇宙星球 #49

49.他们继续告诉我

49.他们继续告诉我说,他们分为各个民族、家族和家庭,都与自己的亲戚分开生活。因此,他们只与自己的亲戚来往。没有人贪恋别人的财物;他们心里从不渴望占有别人的东西,更不用说阴谋骗取了,最不会入室抢劫。他们把这种行为视为违反人性的罪恶,因而觉得令人憎恶。当我想告诉他们,我们地球上有战争、抢劫和谋杀时,他们就转过身去不愿听。

天使告诉我,这个星球的上古之人也是这样生活的,也就是说,他们分成各个民族、家族和家庭。那时,所有人都满足于自己的财物,完全不知道利用别人的财物致富这种事,也不知道自私地去掌控别人。因此缘故,古时候,尤其上古时期,比以后的时期更蒙主悦纳。这就是他们的状态,所以与智慧结合的纯真在那里占主导地位。人人都出于良善行良善,出于公义行公义。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为了自己的名声或好处行良善和公义。同时,他们只谈论真理,与其说是出于真理谈论,不如说是出于良善谈论;也就是说,他们的动机不是出于脱离意愿的理解力,而出于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古时候就是这样;因此,那时天使能与他们交谈,几乎把他们的心智从身体提升出来,带他们上天堂。事实上,天使能带他们周游天堂,向他们展示那里的壮丽辉煌和蒙福的事物,和他们分享自己的幸福、快乐。古代作家们也知道这个时代,并称其为黄金时代或土星时代。

这个时代之所以是这样子,是因为那时人们分成各个民族,各个民族又分为各个家族,这些家族又分为各个家庭,每个家庭都分开单独居住。谁也没有侵犯别人遗产,从而为自己获取财富和统治权的想法。人们不知道爱自己、爱世界。人人都因自己的财物而非别人的财物欢喜快乐。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人们的思想充满对权力和巨额财产的贪婪时,这种场景就变了,完全走向反面。然后,为了自保,人类便聚集形成王国和帝国。由于被铭刻在人们心上的仁爱和良心的律法不再起作用,所以有必要立法制止暴行,甚至对守法行为奖以荣誉和利益,对不服从的行为施以惩罚。当尘世的状态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时,天堂就远离了人;当人们不再知道天堂和地狱是否存在,甚至有些人还否认它们的存在时,天堂离当今时代越来越远。说这些话是为了通过并列来说明木星居民的状态,以及他们的正直和智慧从何而来。更多详情容后再述。

属天的奥秘 #7454

7454.“这样行本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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