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该星球的灵人出现在头部这个层面,朝向右侧。所有灵人都根据他们相对人体的位置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整个天堂与人的各个部分相对应。这些灵人之所以留在这个层面和距离处,是因为他们与人的内层,而非外层相对应。他们以一种极其明显的振动作用于左膝关节稍向上和向下的地方。这表明他们对应于尘世之物和天堂之物的联结。天堂对应于主,人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对应于天堂,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原文补充3636-3643], 3741-3745, 4625)。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总体上的对应关系通过经历得以描述(AC3021, 3624-3649, 3741-3750 [原文3741], 3883-3896, 4039-4055 [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4051.有些社群与脑中叫做峡部的区域有关,那里也有些灵人与脑中腺体表面的小纤维结有关;从这些小纤维结所发出的纤维是为了各种不同的功能。也就是说,这些纤维在那些初始物或腺体中行如一体,但在其终端却行动各异。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灵人的一个社群被带到我面前,下面是对它的描述:这些灵人上前来对我说,他们是人。但我蒙允许回答他们说,他们不是具有肉身的人,而是灵,因而也是人;原因在于,灵的一切都在寻求获得属于人的东西,包括类似具有肉身之人的形态。因为灵就是内在人。我还蒙允许告诉他们,人之所以为人,凭的是聪明和智慧,而不是他们的形态,因此善灵,尤其天使要比那些在肉身中的人优秀、杰出的多,因为比处于起肉身的人,他们更居于智慧之光。
他们听到这个回答后,说,他们的社群人数众多,然而没有哪两个人是相似的。我觉得由不相似的人所组成的社群不可能存在于来世,便与他们谈到这一点,最后得知:尽管他们不相似,但在目的上是团结一致的,因为目的对他们所有人来说,都是同一个。他们进一步说,他们的性质是这样:在言行方面,没有哪两个人是相似的,然而在意愿和思维方面,却是相似的。他们还举例说明这一点:当论到天使时,社群中有人说,他是天上最小的;另一个人则说,他是天上最大的;第三个人又说,他既不是最小的,也不是最大的;说法各异,但他们的思维却行如一体,因为凡想到成为最小的人,都是最大的,因而相对其他人来说,是最大的;然而,既不是最小的,也不是最大的,因为他们从不思想比别人优秀杰出。其它一切事都一样。就其最初意图而言,他们团结一致,但就其终极行为而言,他们行动的方式却各不相同。他们对着我的耳朵说话,说,他们是善灵,这是他们正常的说话方式。关于他们,我被告知,他们从哪里来不得而知,他们属于四处游荡的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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