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6

156.该星球的灵人

156.该星球的灵人出现在头部这个层面,朝向右侧。所有灵人都根据他们相对人体的位置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整个天堂与人的各个部分相对应。这些灵人之所以留在这个层面和距离处,是因为他们与人的内层,而非外层相对应。他们以一种极其明显的振动作用于左膝关节稍向上和向下的地方。这表明他们对应于尘世之物和天堂之物的联结。天堂对应于主,人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对应于天堂,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29983624-3649 [原文补充3636-3643], 3741-37454625)。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总体上的对应关系通过经历得以描述(AC30213624-36493741-3750 [原文3741], 3883-38964039-4055 [原文4051], 4218-42284318-43314403-44214523 [原文4527]-45334622-46334652-46604791-48054931-49535050-50615171-51895377-53965552-55735711-572710030)。

属天的奥秘 #2658

2658.“因为这婢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属天的奥秘 #4319

4319.大量经历向

4319.大量经历向我表明,不仅世人,而且灵人,以及天使都无法凭自己思考、言说并行出任何事,而是通过其他人;而这些其他人也不能凭自己如此行,还要通过其他人,依此类推。因此,所有人,无论集体的还是个体的,都凭生命的第一源头,也就是凭主思考、谈论并行动,无论他们如何看似完全独立,如同凭自己这样行。这一事实经常向那些在肉身生活时曾以为和确信以下观念的灵人显明,即:所有事物都在他们自己里面,而非之外,也就是说,他们凭自己和自己的灵魂思考、言说并行动;生命看似已经植入他们自己和自己的灵魂。他们还通过诸如存在于来世,但不可能存在于世上的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恶人从地狱,而善人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思考、意愿和行动;然而,无论邪恶还是良善,都看似始于这些人自己。基督徒从他们取自圣言的教义知道这一点,也就是以下教义:一切邪恶皆出自魔鬼,一切良善皆出自主;然而却很少有人相信。他们因不相信,故将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邪恶变成自己的。然而,他们没有将任何良善变成自己的,因为凡相信自己所行良善的源头在于他们自己的人都会索要良善,将其归于自己,从而将功德置于它们里面。他们还从教会的这一教义,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以致凡源于他自己及其小我的,都是邪恶,无论它如何看似良善;但这个教义也少有人相信,尽管它就是真理。
已经确认这一观点,即他们凭自己活着,因而凡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皆始于他们自己的恶人,当被指示事实完全符合这个教义时,声称他们现在相信了。但他们被告知,知道并不等于相信,相信是内在的,只能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中,因而只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当中。这些灵人因是邪恶的,故坚持认为他们现在已经相信了,因为他们看见了。不过,他们接受了来世的常规检查,也就是被天使严格查看。当他们被查看时,其脑袋的上半部分回缩,大脑显得粗糙、多毛,充满幽暗。这表明那些仅有记忆知识的信仰,却没有真信之人的性质;知道不等于相信。那些知道并相信之人的脑袋看似人的脑袋,大脑显得井然有序、雪白光亮;因为他们接受天堂之光。但对那些只知道并以为他们由此相信,其实并不相信的人来说,由于他们活在邪恶当中,故天堂之光没有被接受,因而在这光中的聪明和智慧也没有被接受。因此,当他们接受天使社群,也就是天堂之光时,这光在他们当中就沦为黑暗。这就是为何他们的大脑看似充满幽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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