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该星球的灵人出现在头部这个层面,朝向右侧。所有灵人都根据他们相对人体的位置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整个天堂与人的各个部分相对应。这些灵人之所以留在这个层面和距离处,是因为他们与人的内层,而非外层相对应。他们以一种极其明显的振动作用于左膝关节稍向上和向下的地方。这表明他们对应于尘世之物和天堂之物的联结。天堂对应于主,人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对应于天堂,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原文补充3636-3643], 3741-3745, 4625)。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总体上的对应关系通过经历得以描述(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原文3741], 3883-3896, 4039-4055 [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3017.“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他”表示当一切事物都被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时,或也可说,当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一切事物时。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耶和华”是指神性本身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本身(参看1343, 1736, 1815, 2004, 2005, 2018, 2025, 2921节);在这种情况下,“亚伯拉罕”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2833, 2836节)。因此,当经上说“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亚伯拉罕”时,这句话在内义上的意思是,主从神性本身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因为当论及主的人身或人性时,“赐福”就表示这些事。当论及人时,“被赐福或蒙福”表示富有属灵和属天良善(参看981, 1096, 1420, 1422节);当主按属灵和属天的秩序,因而按神性秩序的形像和样式(1475节)重新排列人里面的事物时,人就富有它。人的重生不是别的。
至于“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即:以撒所代表的主的神性理性是从亚伯拉罕所代表的神性良善成孕,从撒拉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出生的;现在,它按神性秩序被重新排列,以便来自人身或人性本身的神性真理能与它结合。这些就是本章内义所包含的奥秘。天使在他们从主所获得的清晰的光中看到它们,因为在天堂之光中,这些奥秘如在大白天那样清晰可见。而在世人所住的世界之光中,几乎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只有重生之人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看到某种东西,因为他们也拥有某种程度的天堂之光。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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