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6

156.该星球的灵人

156.该星球的灵人出现在头部这个层面,朝向右侧。所有灵人都根据他们相对人体的位置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整个天堂与人的各个部分相对应。这些灵人之所以留在这个层面和距离处,是因为他们与人的内层,而非外层相对应。他们以一种极其明显的振动作用于左膝关节稍向上和向下的地方。这表明他们对应于尘世之物和天堂之物的联结。天堂对应于主,人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对应于天堂,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29983624-3649 [原文补充3636-3643], 3741-37454625)。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总体上的对应关系通过经历得以描述(AC30213624-36493741-3750 [原文3741], 3883-38964039-4055 [原文4051], 4218-42284318-43314403-44214523 [原文4527]-45334622-46334652-46604791-48054931-49535050-50615171-51895377-53965552-55735711-572710030)。

属天的奥秘 #4899

4899.“看哪,我

4899.“看哪,我把这只母山羊羔送去了”表有一个保证就足够了。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婚姻之爱或结合的一个保证(4871节),在此仅指一个保证,因为这只羊羔没有被接纳,原因如前所述,即:婚姻之物并不存在。由于这就是原因,所以你“没有找着她”表示即使婚姻之物不存在。这也源于前面(4897节)所提到的兴趣的缺乏。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这些事,原因如前所述(4893节),即:他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凡落入这种阴影的,都会落入不信中。如以下观念:若教会要存在,某种婚姻之物必存在,也就是说,某种婚姻必存在于真理与良善之间;内在之物必存在于外在之物里面;没有这两个条件,教会根本不存在。现在这些话在内义上就描述了犹太教会里面的内在与外在,也就是说,内义论述了就这个民族本身而言,内在之物如何丝毫不存在于外在之物,但就其实际的律例和法律而言,某个内在之物又如何存在于这些外在之物里面。
如今,除了相信教会存在于犹太民族当中,并且该民族优先于所有其它民族而蒙拣选和被爱外,谁还有相信其它?这种信仰的主要原因是,如此众多、伟大的神迹在他们中间施行,如此众多的先知被差到他们那里,还有,他们拥有圣言。然而,这个民族本身根本没有丝毫教会之物,因为它没有任何仁爱,甚至完全不知道何为真正的仁爱,也没有对主之信。诚然,他们知道主即将到来,但却以为这是要来把他们高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由于这一切并未发生,所以他们完全弃绝祂,不愿知道有关祂天国的任何事。这个民族甚至在教义上,尤其在生活上并不承认这些构成教会内在的事物。单单从这一切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这个民族当中没有丝毫教会之物。
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又是另一回事。例如,基督教会存在于那些拥有圣言,并运用教义来宣讲主的人中间。然而,如果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也就是说,如果对邻之仁和植根于这仁爱的信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如果教会的内在并未存在于其外在里面,那么他们里面仍就没有丝毫教会之物。教会并不在那些唯独处于脱离内在的外在之人里面;它也不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里面,以及那些在教义而非生活上承认主的人里面。从这个例子明显可知,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则是另一回事。
本章内义描述了在犹太民族当中和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存在于该民族当中的教会性质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的本分之名结合来描述,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性质则由犹大与他玛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结合来描述。不过,此处省略了对这些事的详细解释,原因如前所述,即:它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理解力的阴影便在这些事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教会的内在。谁知道对邻之仁在于意愿,并出于意愿而在于行为,由此而来的信在于觉知?当这一切不为人知,尤其被人否认时,如那些认为唯信使人得救,无需仁爱行为的人所行的那样,此处在内义上所说有关在犹太民族当中和里面的教会内在之物与外在之物的结合的那些事便落入何等阴影之中。那些不知道仁爱是内在,因而是教会的本质之人距离理解这类观念的第一步还极其遥远,因而与天堂中无数难以形容的事物相距甚远,而天堂中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的事物是生命的全部,因而是智慧和聪明的全部。

属天的奥秘 #3021

3021.“请把手放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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