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该星球的灵人出现在头部这个层面,朝向右侧。所有灵人都根据他们相对人体的位置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整个天堂与人的各个部分相对应。这些灵人之所以留在这个层面和距离处,是因为他们与人的内层,而非外层相对应。他们以一种极其明显的振动作用于左膝关节稍向上和向下的地方。这表明他们对应于尘世之物和天堂之物的联结。天堂对应于主,人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对应于天堂,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原文补充3636-3643], 3741-3745, 4625)。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总体上的对应关系通过经历得以描述(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原文3741], 3883-3896, 4039-4055 [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10029.“要把一切脂肪”表适合的良善。这从“脂肪”或“脂油”的含义清楚可知,“脂肪”或“脂油”是指良善(参看5943节)。之所以说适合的良善,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洁净,真理与良善的植入,因而这二者在那里的结合;因为这些事就是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因此,“小公牛的脂肪”在此表示适合属世人或外在人,能那里的真理结合的良善。事实上,真理必须适合它的良善,良善也必须适合它的真理;原因是,它们必须作为一体而存在。还要知道,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真理和良善不同于内在人中的真理和良善,正如外在事物不同于内在事物,或低处的事物不同于高处的事物,或也可说,在后的事物不同于在先的事物那样。属世人中的真理是记忆知识,那里的良善是伴随的快乐。这二者在人活在世上时就能被他感知到,因为当他思想它们时,它们立刻就会显现。然而,内在人中的真理不是立刻显现的记忆知识,而是被植入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的真理。也被植入内在人的良善是感知不到的,因为它被植入了内在人的意愿部分。这二者都属于此人的内在生命,在人的内在生命中,真理是信之真理,良善是爱之良善。这就是内在人或属灵人中的真理和良善,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之间的区别。外在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植入和结合由小公牛的祭牲来表示,但内在人中的这二者的植入和结合由下文所描述的公绵羊的燔祭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小公牛的脂肪”所表示的“适合的良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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