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10307.“你们所要作的香,不可按这调和之法来为自己作”表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的这敬拜绝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爱。这从“香”、“按这调和之法”和“不可为自己作”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敬拜(参看10298节);“按这调和之法来作”是指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因为“按这调和之法”意味着用同样的香料制作,这些香料,即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表示在其适当次序中的教会的神圣真理(10292-10294节);“不可为自己作”是指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功用,因而应用于人自己的爱。因为凡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事,都为了自己的爱而做的。此处之所以表示这种应用,是因为经上说他们为自己作这香。
有必要说明这一切是何情形。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都关注两种爱,即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皆源于由神性真理本身构成的圣言,而整部圣言系于这两种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22:37)、马可福音(12:30, 31)和路加福音(10:27)。这些地方说,一切律法和先知书都系于它们;“律法和先知书”表示整部圣言。但将神性真理或教会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则恰恰相反。人通过如此行而从主转向自己,也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成为那里的灵人当中的一员。因为地狱里的人在背后拥有主,在脸前拥有自己的爱。事实上,当被天使观之时,他们看上去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
当神的真理应用于人自己的爱时,它们就不再是真理,因为把它们应用于这些爱就会允许邪恶进入它们,而邪恶会败坏它们,使它们看上去就是虚假。这种人若被告知,他们不应以这种方式,而应以另一种方式来对待并理解真理,就不愿去理解它;事实上,有些人无法理解。因为说违背人自己的爱所确认或强化的原则或假设的话,就是说违背这个人自己的话;因为这是违背由他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在圣言中,经上多次论述了那些通过应用于自己的爱而歪曲真理、玷污良善的人;在那里,尤其在启示录,经上论述了巴比伦。
4530.在来世,我们也会看到各种颜色,其灿烂、辉煌远远超过世上颜色的光泽,以至于几乎没有任何可比性。这些颜色是由那里光与暗的变化而产生的;由于那里所存在的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在天使和灵人眼前显为光,同时从内在光照他们的理解力,故就其本质而言,这些颜色就是聪明和智慧的变化,或可以说是聪明和智慧的修改。我几乎无数次看到那里的颜色,不仅包括装饰那些花的颜色,使得大气灿烂辉煌的颜色,产生各种彩虹的颜色,还包括那些以其它形式显现的颜色。它们的光辉源自属于聪明的真理,它们的灿烂源自属于智慧的良善,而这些颜色本身则是由其明与暗,因而由光明与阴影所产生的,和世上所产生的色彩一样。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所提到的颜色,如亚伦胸牌中和圣衣上的宝石的颜色;约柜所在会幕幔子的颜色;修饰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宝石的颜色(如启示录所描述的),以及别处提及的颜色,都代表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之类的事物。至于这些颜色各自代表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解释这些经文时再予以说明。一般来说,来世所看到的颜色越包含光辉和洁白,就越出自聪明的真理;越拥有辉煌和紫红,就越出自智慧的良善。这些颜色来源于这些源头,也属于眼睛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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