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2333.“清早起来再赶路”表示以这种方式在良善和真理上被强化,这从“清早起来”和“再赶路”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清早或早晨”表示主的国度和凡属主国度之物,因而主要表示爱与仁的良善,这可从圣言(19:5)得以证实;而“路”表示真理(参看627节)。由此可推知,他们在他家里过夜后(这表示他们住在与他同在的仁之良善中),要“清早起来赶路”(这表示他们以这种方式在良善和真理上被强化)。
从这些话,如同从其它话一样清楚看出,内义,尤其圣言历史部分的内义,距离字义何等遥远,因而如何难以看见。内义无法清楚显现,除非每个词的含义都照其在圣言中的一贯含义被解释出来。因此,当字义完全占据我们的思维或观念时,内义只显现为某种完全模糊而黑暗的东西。而另一方面,当内义完全占据我们的思维或观念时,字义同样显得模糊,事实上在天使看来如同没有。因为天使不再像世人那样拥有世俗和肉体的思维或观念,而是拥有属灵和属天的思维或观念。当世人所阅读的圣言上升到天使所在的气场,也就是上升到天堂时,字义上的这些话就会奇迹般地转变为属灵和属天的思维或观念。这种转变取决于属灵事物与世俗事物并属天事物与肉体事物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最恒定不变的,但其性质要等到圣言中的这些词、名字和数字的内义被解释出来时才能被揭示出来。
为了解这种对应关系的性质,换句话说,了解当世俗和肉体的思维或观念被提升到天堂时,它们如何过渡为相对应的属灵和属天的思维或观念,以“清早”和“路”为例。当世人读到“清早或早晨”,如此处“清早起来”这个短语时,天使不会形成一天当中的任何早晨的概念,而是形成灵义上的早晨的概念。这种概念类似下面这些话,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磐石,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但以理书8:14, 26)
因此,天使感知到的是主,或祂的国度,或爱与仁的属天事物,而不是“早晨”;事实上,他们的感知照着一个人所读的圣言中的故事情节或一系列事物而呈现多样化。
同样,当一个人读到“路(经上或译为道)”这个词,如此处“赶路”时,他们无法形成路的任何概念,而是形成另一种属灵或属天的概念,也就是说,就像约翰福音书中的路,在那里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约翰福音14:6)
诗篇:
耶和华啊,将你使我认识你的路,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的路。(诗篇25:4-5)
以赛亚书:
使祂认识领悟之道。(以赛亚书40:14)
天使感知到的是真理,而非“路或道”,无论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还是预言部分,都是如此。事实上,天使不再关心历史细节,因为这类细节与他们的思维或观念完全不相容。因此,取而代之的是,他们感知到诸如属于主及其国度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在内义上以美妙的阵列和优雅的顺序一个紧跟着一个。为此,为叫天使也能从圣言中受益,其中的一切历史细节都具有代表性,每个词都表示这类事物。这种特征是圣言所独有的,使得圣言不同于或胜过其它一切著作。
8993.“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人的女儿”和“婢女”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女儿”表示情感(参看2362, 3963节),而“人”表示真理(5414, 5879, 5951, 7957, 8234节);“婢女”是指外在或属世情感(2567, 3835, 3849节)。因此,“人的女儿被卖作婢女”表示源于属世情感和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
属世的快乐是指发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处于发源于这些爱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是那些要么为了利益,要么为了重要地位,而不是为生活而学习教会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真理的人。对真理的这类情感并非发源于属灵良善,而是发源于属世的快乐,它们由被卖作女奴或婢女的以色列人的女儿来代表。源于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一切都不是自由,而是奴役。至于何谓自由,何谓“奴役”,可参看前文(892, 905, 1947, 2870-2893, 6205节)。由这些爱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就接是下来的经文在内义上所描述的。
要牢记一点: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在于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功用,为了生活而意愿并渴望知道真正的信之真理;但并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在于为了自我,因而为了获得重要地位、谋取金钱利益而意愿并渴望真理。那些处于来自这种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不在乎他们所学习的真理是否纯正,只要它们能冒充或被当作真理就行。因此,他们只认可他们所出生的教会的教义,无论这些教义是不是真的。就真理本身而言,他们还陷入黑暗,因为世俗的目的或利益,自私的目的或重要地位完全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但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为了良善的功用、为了他们当过的生活而渴望知道真理的人也遵守教会的教义,直到他们达到开始独立思考的年龄。然后,他们就查考圣经,求主光照;当被光照时,他们从心里欢欣鼓舞。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所出生的地方有别的教会教义,甚至有最大的异端,那么若不出于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查考圣经,他们就会留在这教义中;例如,他们若生来就是犹太人,或苏西尼派,就会这样做。由此明显可知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究竟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又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由以色列人的女儿来表示;而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则由以色列女儿当中的婢女来表示,她们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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