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4468.“成为一样的人民”表在教义上(联结起来)。这从“人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教会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义(参看1259, 1260, 3295, 3581节)。“成为一样的人民”表示通过教义联结起来。有两样事物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即生活和教义。当生活将他们联结在一起时,教义不会将他们分开;但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如当今教会里面的情形,他们就会彼此分离,形成和教义一样多的教会;尽管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生活是教义所产生的结果。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教会成员就会彼此分离;这种分离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认同这一种教义的人会定认同那一种教义之人的罪,有时甚至判他们下地狱。但若生活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那么教义就不会把他们分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会定持不同观点之人的罪,而把这个问题归结到他的信仰和良知上。这就是他对教会之外的人所持的态度;因为他会在心里说,无知不会定他们当中任何人的罪,只要他们像小孩子那样过着纯真和相爱的生活,因为小孩子死后也处于无知当中。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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