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7

157.我被带到太阳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属天的奥秘 #4539

4539.“起来,上

4539.“起来,上伯特利去”表关于神性属世层,也就是说,关于它的觉知。这从“起来”、“上”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起来”是指提升(参看2401, 2785, 2912, 2927, 3171, 4103节),在此是指属世层向着神性的提升;“上”是指朝向内层,如下文所述;“伯特利”是指属世层里面,也就是次序终端里面的神性(4089节)。因为在原文,“伯特利”表示“神的殿或神的家”,并且由于“神的殿或神的家”就在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所存在之地,因此“伯特利”在最近似意义上表示这些认知,如前所示(1453节)。但由于内层终止并被包裹于次序的终端,并一起在那里,可以说同住在一个家里;还由于人的属世层就是包裹他内层的终端,故严格来说,“伯特利”或“神的殿或神的家”就表示这属世层(3729, 4089节),尤其表示那里的良善,因为就内义而言,“家或殿”表示良善(2233, 2234, 3720, 3729节)。此外,认知存在于属世层或次序的终端里面。
“上”之所以表示朝向内层,是因为内层事物就是所谓的高层事物(2148节),因此,当在内义上论述朝向内层事物的发展时,经上就用“上”这种词;如,从埃及“上”到迦南地;“上”到迦南地的内层部分;从迦南地的各个部分“上”到耶路撒冷;当在耶路撒冷本身时,就“上”到那里神的殿或家。摩西五经就提到从埃及“上”到迦南地:
法老对约瑟说,你可以上去埋葬你父亲;于是约瑟上去,与他一同上去的,有法老所有的臣仆;又有车辆马兵,和他一同上去。(创世记50:6, 7, 9节)
士师记:
耶和华的使者从吉甲上到波金,他说,我使你们从埃及上来。(士师记2:1节)
“埃及”在内义上表示帮助人们获得对属于主国度事物的某种概念的记忆知识;而“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由于记忆知识较低,或也可说,是外层,而主国度的事物较高,或也可说,是内层,故圣言说“从埃及上迦南地”,反过来则说“从迦南地下埃及”(创世记42:2, 3; 43:4, 5, 15等节)。
约书亚记提及“上”到迦南地本身的内层部分:
约书亚说,你们上去窥探那地;人就上去窥探艾城;他们回到约书亚那里,对他说,众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千人或三千人上去;于是,民中约有三千人上那里去。(约书亚记7:2-4节)
由于“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故距离它的边境地区较为遥远的部分表示内层事物;因此,此处经上用的是动词“上去”。耶路撒冷周边所有区域,以及耶路撒冷中神的殿或家也一样(列王纪上12:27, 28;列王纪下20:5, 8; 马太福音20:18; 马可福音10:33; 路加福音18:31;以及其它许多地方节)。耶路撒冷是那地的至内在部分,因为它表示主的属灵国度;神的殿或家则是耶路撒冷的至内在部分,因为它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并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就是为何人们说“上”到这些地方。从这一切可以看出“起来,上伯特利去”表示什么,即朝向内层的发展,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4536节)。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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