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3020.“那管理他所有一切的”表示属世人的职责或功能。这从“管理”,尤其“管理一切”的含义清楚可知:“管理”,尤其“管理一切”是指履行职责或发挥功能。属世人相对于理性人,或也可说,外在人相对于内在人,就像一个管家(1795节)。人里面的一切事物就像一个家庭,也就是一个家族,或换句话说,有一个人承担一家之主的责任,其他人则承担仆人的责任。理性心智本身就是作为一家之主监管一切,并通过进入属世心智的流注而按秩序排列它们,或说通过流注将秩序带入属世心智的那一位;而属世心智则是服侍并管理或执行的那一位。
属世心智不同于理性心智,并处于理性心智之下的一个较低层级,而且行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所以相对于理性心智,它被称为“仆人,家中的老者”,是“那管理他所有一切的”。属世心智不同于理性心智,并处于一个较低层级,而且行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这一点从它里面的事物和它所发挥的功能可以看出来。它里面的事物就是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因而是各种各样的一切知识或认知,简言之,就是属于外部记忆或物质记忆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对此,参看2471, 2480节)。属世心智还包含一切想象力;想象力是人感官的更深层面,或人的内在感官意识,在青少年时期和成年早期尤其活跃。属世心智又包含一切属世情感,而属世情感是人和野兽所共有的。这一切表明属世心智的功能是什么。
但理性心智更为内在。它所包含的知识,也就是说,属于内部记忆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没有在人面前公开显明;相反,只要他活在肉身,它们是感知不到的(对此,参看2470-2474, 2489, 2490节)。一切思维能力,也就是对公平和公义,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也属于理性心智。此外,理性心智还拥有一切属灵情感;属灵情感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性,并将人与野兽区别开来。理性心智从它里面的这些事物流入属世心智,并激活那里的事物,用一种眼光看待它们,以这种方式进行判断、形成结论。这两种心智截然不同,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对许多人来说,属世人掌控理性人,或也可说,外在人掌控内在人;只有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也就是允许自己被主引导的人里面,它才不掌权,而是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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